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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000009275780L/2022-00004 主题分类 交通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21-12-30 发布日期 2022-01-06
标题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G5515张南高速公路梁平至忠县段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发文字号 渝府〔2021〕73号 有 效 性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5780L/2022-00004
主题分类 : 交通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 2021-12-30
发布日期 : 2022-01-06
标题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G5515张南高速公路梁平至忠县段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发文字号 : 渝府〔2021〕73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G5515张南高速公路梁平至忠县段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渝府〔2021〕73号


市交通局、市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G5515张南高速公路梁平至忠县段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的请示》(渝交文〔2021〕25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根据现行收费公路管理政策,同意G5515张南高速公路梁平至忠县段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维持《梁忠高速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渝交委〔2016〕31号)明确的收费标准不变,收费期从2016年12月9日起至2045年2月25日止。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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