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11500000009275780L/2021-01023 | 主题分类 : | 行政区划与地名 | ||||
发布机构 : | 成文日期 : | 2021-11-01 | 发布日期 : | 2021-11-03 | |||
标题 :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涪陵区部分行政区划变更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 渝府〔2021〕60号 | 有 效 性 : |
索引号 : | 11500000009275780L/2021-01023 |
主题分类 : | 行政区划与地名 |
发布机构 : | |
成文日期 : | 2021-11-01 |
发布日期 : | 2021-11-03 |
标题 :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涪陵区部分行政区划变更的批复 |
发文字号 : | 渝府〔2021〕60号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
涪陵区部分行政区划变更的批复
渝府〔2021〕60号
涪陵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涪陵区部分乡镇街道行政区划变更的请示》(涪陵府文〔2021〕4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同乐乡,设立同乐镇。同乐镇管辖原同乐乡行政区域范围,镇政府驻同建社区与时路127号(原同乐乡政府驻地)。
二、同意撤销大顺乡,设立大顺镇。大顺镇管辖原大顺乡行政区域范围,镇政府驻明家社区大顺路66号(原大顺乡政府驻地)。
三、同意撤销增福乡,设立增福镇。增福镇管辖原增福乡行政区域范围,镇政府驻延寿村福兴路9号(原增福乡政府驻地)。
四、同意撤销罗云乡,设立罗云镇。罗云镇管辖原罗云乡行政区域范围,镇政府驻罗云坝社区光明路36号(原罗云乡政府驻地)。
五、同意白涛街道乐道村划归武陵山乡管辖,白涛街道办事处、武陵山乡政府驻地保持不变。
六、行政区划变更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财经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和工作纪律等,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做好干部群众的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变更后,涪陵区辖11个街道、14个镇、2个乡。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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