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11500000009275780L/2020-09341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
发布机构 : | 成文日期 : | 2019-05-10 | 发布日期 : | 2019-05-16 | |||
标题 :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城市综合管理 “七大工程”重点工作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 其他〔2019〕34号 | 有 效 性 : |
索引号 : | 11500000009275780L/2020-09341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发布机构 : | |
成文日期 : | 2019-05-10 |
发布日期 : | 2019-05-16 |
标题 :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城市综合管理 “七大工程”重点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 其他〔2019〕34号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做好2019年城市综合管理“七大工程”重点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重庆市城市综合管理提升行动方案》(渝府发〔2018〕41号)总体安排,2019年全市将紧扣“干净整洁有序、山清水秀城美、宜业宜居宜游”工作目标,重点开展“整治顽疾、补短强基”工作,启动实施“治乱拆违、街净巷洁、路平桥安、整墙修面、灯明景靓、江清水畅、城美山青”七大工程,努力实现“城市环境大变样”阶段性目标,为将重庆建设成为“近悦远来”美好城市打下坚实基础。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七大工程”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治乱拆违”工程
(一)开展违法停车行为治理行动。建立公安、城市管理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严控占用道路停车行为,对确需占用道路停车的,应严格规划设置,划线停放、规范管理。以核心商圈、广场公园、交通枢纽、历史文化街区、滨江路、主次干道为重点,对擅自设置地桩地锁、乱停乱放和停放“僵尸车”等违法行为,加大惩戒力度。
(二)开展违法占道经营行为治理行动。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原则,规范非主干道临时占道经营摊区(点)设置管理。按照“三有、三限、三控”(有经营许可、有垃圾收容器、有防渗漏地垫,限时间、限地点、限规模经营,控噪音、控油烟、控隐患)标准,打造一批示范摊区(点),依法查处未经许可的占道经营行为。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严格管理”原则,推进主城区报刊亭、爱心亭提档升级改造。坚持便民利民与维护城市街面秩序有机结合,探索临时占道经营摊贩区(点)自律自治办法,努力实现坐商归店、农贸归市、散摊归区、夜市归点。
(三)开展城市违法建筑治理行动。依法查处城市乱搭乱建等违法行为,逐步消除存量违法建筑。以治理城市快速路、核心商圈、绿地公园、城市桥隧周边违法建筑和国有企业违法建设为重点,选择一批典型案件公开办理,优先拆除存在安全隐患、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建筑。健全城市违法建设发现和报告责任制,落实镇(街道)、社区及物业服务管理发现报告责任,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增加一线巡查力量和频次,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筑,严厉打击各类新增违法建设。
(四)实施管线下地项目。对主城区架空管线路调查摸底、建立台账,编制架空管线路下地规划,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逐步推动实施电力、通信等管线下地工作。
二、实施“街净巷洁”工程
(一)深化重点地带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继续强化城区环卫保洁,落实“五长制”“门前三包”责任制,深化商圈、机场、码头、“网红”景点景区、城乡结合部、行政区域交界处以及桥隧、学校、医院、市场周边等区域市容环境整治,加强内环快速路、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射线高速公路、轨道、铁路、交通枢纽、城区内国道及省道保洁。主城区完成10个商圈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治,完成100个城乡结合部、行政区域交界处及背街小巷环境卫生整治项目,巩固100个已完成整治的项目,全市主要城市道路机扫率超过90%。主城区新增公共厕所380座,开展旅游景点景区环境整治,完善景区公厕服务设施,提高旅游服务水平。
(二)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继续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收运体系建设。主城区城市建成区内公共机构、企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效果进一步提升,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镇(街道)比例达到35%,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28%,生活垃圾分类取得初步成效。启动10个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县(区)、2000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建设工作,力争2019年年底前建成600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
(三)开展城市建筑垃圾专项治理。按照源头排放控制有力、密闭运输管理严格、消纳处置利用规范的要求,开展城市建筑垃圾治理,力争2019年年底前消除非正规建筑垃圾堆放点,主城区建筑垃圾申报核准率、收运率、安全处置率均达到95%,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力争达到65%,政府投融资建设项目使用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产品替代用量不少于30%。完成主城区28座工程渣土填埋场建设,启动主城区10座建筑装修垃圾分选场和1座装修垃圾填埋场建设;主城区以外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结合实际开展城市建筑垃圾治理。
三、实施“路平桥安”工程
(一)开展城市道路“治道”行动。根据城市道路的路面技术状况,因地制宜、有序开展城市道路路面及附属设施品质提升。整治各类路面病害及隐患,规范设置道路交通指示牌和施划道路标志标线,提升改造道路护栏、井盖、水篦子等附属设施,消除马路“拉链”和“肚脐”。实现井盖无沉降、异响,路面表观无网裂、坑槽、沉降、车辙、波浪等各类病害,道路整洁、完好,城市道路容貌、品质和行车安全舒适性得到全面提升。启动实施内环快速路综合整治工程,在主城区选择重点路段打造示范样板。
(二)开展城市桥隧设施“治病”行动。全面排查城市桥梁防护设施,科学制定防护设施改造方案,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分步实施。开展城市桥梁防撞风险评估及桥梁支座、伸缩缝、铰缝等设施的专项检查、评估、整治工作。继续开展桥梁定期检测评估,坚持“应检必检”和“有病必治”,实现结构设施检测率和病害整治率达到100%。启动跨江大桥运营状态监测系统建设,实现过桥重车的实时监控和结构变形的在线监测,稳步提升跨江大桥安全管理的智能化、信息化水平。开展城市隧道整治,提升隧道容貌水平。加强城市隧道结构安全检测,消除病害,确保结构设施完整无损。
(三)推进智慧停车管理。推进智慧停车市级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逐步实现都市区智慧停车全覆盖。规范路内停车位设置与停车管理,积极推进差异化停车价格改革和智能化停车设施共享。主城区路内停车规范设置合格率达到85%以上,其余地区达到80%以上。
(四)推广设施清洗机械化。推动市政设施清洗作业方式革新,大力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应用。加快引入和推广机械化、智能化设备在市政设施管养领域的应用,在主城区和有关市政设施管养单位开展设施保洁清洗机械化应用试点。力争2019年年内实现主城区80%市政设施机械化清洗。
四、实施“整墙修面”工程
(一)开展户外广告整治行动。编制完成《主城区户外广告设置总体规划》,推动各区县编制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清理整治重要区域、公共设施上以及主城区“两江四岸”沿线范围内,违规设置的广告牌以及施工围挡和楼盘软体、布幅标语、彩旗、吊旗等广告,全面净化城市立面空间。重点拆除内环快速路范围内违规高立柱广告,清理整治公交车、出租车、轨道列车车厢及轨道、站台违规广告。开展公路区域户外广告整治,完成主城区范围内高速公路沿线区域违规广告清理整治。
(二)开展店招店牌整治行动。主要整治依附于临街建筑立面、楼顶和公共区域范围内的“超范围、超数量、超标准”违规设置和各类影响市容的店招店牌,在规范设置管理的基础上逐步提升品质。重点实施重要商圈、重要区域以及主城区“两江四岸”违规店招店牌清理整治,完成100条道路、10个商圈、10个窗口区域店招店牌规范整治。
(三)开展建筑立面整治行动。重点对“两江四岸”临江视域范围内的建筑立面进行集中整治,规范设置窗户防盗网,清洁卷帘门,规范设置雨阳篷,对阳台衣物晾晒、空调外机以及外露管线进行遮蔽美化。优化临江建筑“第五立面”,打造山城特色景观面。对城市干道、广场、商圈、车站、码头建筑物外观陈旧、积尘严重、残留污渍的玻璃幕墙进行集中清洁整治,逐步健全完善长效保洁机制。
五、实施“灯明景靓”工程
(一)开展城市照明“扫盲”行动。启动《主城区城市照明规划》修编工作。重点做好行政区域交界处及城乡结合部照明设施综合整治,加大背街小巷、居民社区等照明盲区、无灯区的整治,做好市政道路建设区域临时照明设施规范安装工作。实施主城区东环立交至跑马坪立交道路照明建设工程。
(二)实施灯光品质提升项目。着力营造公共照明艺术空间,在城市商圈、历史街区、文化广场、城市公园等区域打造灯光艺术精品。重点加强主城区“两江四岸”景观照明查漏补缺工作。优化城市核心区域堤岸、大桥、重要节点景观照明效果,提升朝天门大桥、千厮门大桥、东水门大桥等景观照明品质。建设双碑大桥、嘉陵江大桥、渝中区李子坝轻轨站、江北区北滨路沿线及重要道路节点区域、渝北区老城区、两江新区嘉陵江沿线等景观照明项目。启动以朝天门广场、江北嘴中央商务区、弹子石中央商住区为重点的精品灯光展示项目调查研究。
(三)实施照明智能控制系统建设项目。进一步建设完善照明集中控制系统,扩大照明智能控制系统覆盖范围,稳步提升路灯智能控制率。按照统一标准建设完成主城区示范建设段迎春灯饰项目智能控制终端,纳入市级集中控制。逐步将主城区“两江四岸”景观照明项目接入市级智慧照明管理控制平台,实现“一把闸刀”管理。
(四)推广城市绿色照明应用。继续推广LED等绿色照明产品应用,力争2019年年底前全市城市照明LED产品应用比例超过50%。在城市商圈、窗口地带、景区景点开展智慧灯杆试点。
六、实施“江清水畅”工程
(一)开展水域清漂保洁“大扫除”行动。以长江干支流为重点开展常态化清漂保洁工作,确保水域环境美观整洁。根据季节更替对水域环境的不同影响,分类施策、妥善应对,重点解决好春秋季节支次河流水生植物易发多发、退水期消落带易受污染、洪汛期和蓄水期漂浮垃圾量大易聚集等突出问题,实现长江干支流常年“江清岸洁”。
(二)实施供水保障能力提升项目。提高现有供水设施维护管理水平,推动节水型区县创建工作。加大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和管理力度,突出区县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在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和管理中的属地责任和主体地位,2019年年底前完成约3万户二次供水设施改造任务。基本完成茶园加压泵站、铜梁琼江安居提水二期工程等项目,完成新大江水厂一期工程量30%以上、观景口水厂一期厂区主体土建工作,开工建设红工水厂二期和大学城水厂三期扩建工程,启动先锋、涂山、贝迪等小水厂关停工作,跟进实施桥隧应急供水互联互通工程,提升供水保障能力。
(三)开展生活污水治理提质增效行动。开展市政排污口治理,强化日常沿江、河、湖、库的巡查,严防生活污水和其他污水经雨水管网直排江河。推进宾馆、学校、医院等企事业单位(场所)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有效控制污水无序排放,从源头上减少污水产生量,每年各区县治理污水无序排放单位(场所)不少于5家(处)。严格执行排水许可制度,杜绝不符合排放标准的污水进入市政排水管网。2019年年底前完成石坪、城南一期、水土二期、西永二期等4座污水处理厂新(改、扩)建任务,开工建设蔡家二期、南桐二期、铜梁三期等3座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推进珞璜电厂污泥处置中心建设。力争2019年年底前主城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7%、全市达到94%,污泥无害化处置率主城区保持100%、其他区县达到85%。
七、实施“城美山青”工程
(一)实施立体绿化系列项目。推进城市重要商圈、重要交通节点、人行天桥、隧道口等绿化美化工程,重点开展主城区市政隧道口的绿化美化,提升隧道口绿化景观效果,做到与周边环境协调统一。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射线高速公路、内环快速路沿线重要节点、人行天桥、隧道口立体绿化美化。
(二)推进生态绿廊建设。实施主干道、内环快速路、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射线高速公路绿化景观提升项目,靓化立交节点,美化中分带绿化景观。重点实施内环快速路生态绿廊重要节点、重要路段建设以及滨江消落区常年水位线上生态绿廊、广阳岛、钓鱼嘴等生态修复试点建设。
(三)开展城市绿化“治坡”行动。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山体及城市待建地、闲置地等绿化治理,消除城市裸土。重点对主城区中央山脊实施山体彩化,因地制宜增加色叶、开花植物,建设一批山城步道、城市绿道、健康步道,有条件的区域建设山地公园。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边坡、护坡、堡坎绿化美化整治任务。
八、完善保障措施
(一)加强责任落实。市城市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城综办)牵头协调“七大工程”有关工作。“七大工程”重点工作的牵头部门(见附件)承担协调指导责任,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指导并督促目标任务全面落地。各区县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定完善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推进落实机制,按照项目化、清单化要求定目标、定时间、定任务、定标准,推进“七大工程”重点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加强宣传发动。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等传统媒体,以及微信公众号、网络自媒体、手机APP等新媒体,对“七大工程”实施情况进行宣传报道。积极宣传工作中的先进典型、经验做法、实施效果等,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
(三)加强资金保障。各牵头部门要加强协调,会同财政部门做好对“七大工程”所需资金的调度平衡。各区县政府要按照《重庆市城市综合管理提升行动方案》要求,加大对城市综合管理提升行动的经费投入,对“七大工程”资金需求优先保障安排。要积极推广PPP模式,鼓励和引导更多社会资本参与“七大工程”有关项目建设。要坚持民生优先导向,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严格控制工程项目建设规模。
(四)加强监督指导。将“七大工程”目标任务纳入市城市综合管理考核专项内容。市城综办、各牵头部门要对各建设任务进度、质量、规模等进行专项核查督导,及时将各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市政府。各区县政府要加强项目管理,切实规范建设程序,确保各项建设任务顺利组织实施。要健全责任落实和责任倒查机制,对工作推进不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及个人进行追责问责。
附件:城市综合管理“七大工程”重点任务分解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5月10日
附件
城市综合管理“七大工程”重点任务分解
序号 |
重点任务 |
主 要 内 容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一、“治乱拆违”工程 | ||||
1 |
开展违法停车行为治理行动 |
严控占道停车,以核心商圈、广场公园、交通枢纽、历史文化街区、滨江路、主次干道为重点,对擅自设置地桩地锁、乱停乱放和停放“僵尸车”等违法行为,加大惩戒力度。 |
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 |
各区县政府,两江新区管委会、保税港区管委会、西永综合保税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等市级开放平台(以下统称市级有关开放平台) |
2 |
开展违法占道经营行为治理行动 |
规范非主干道临时占道经营和食品摊贩经营摊区(点)设置管理,打造一批示范摊区(点)。依法查处未经许可的占道经营行为。 |
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 |
各区县政府,市商务委,市级有关开放平台 |
3 |
开展违法建筑治理行动 |
以治理城市快速路、核心商圈、绿地公园、城市桥隧周边违法建筑和国有企业违法建设为重点,依法查处私搭乱建等违法行为。 |
市城市管理局 |
各区县政府,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国资委,市级有关开放平台 |
4 |
实施管线下地项目 |
编制架空管线下地规划,开展电力、通信等管线下地工作。 |
市住房城乡建委 |
各区县政府,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通信管理局,市级有关开放平台 |
二、“街净巷洁”工程 | ||||
5 |
深化重点地带市容环境综合整治 |
继续强化城区环卫保洁,落实“五长制”“门前三包”责任制,深化商圈、机场、码头、“网红”景点景区、城乡结合部、行政区域交界处以及桥隧、学校、医院、市场周边等重点地带市容环境整治,到2019年年底,主城区完成10个商圈、100个城乡结合部、行政区域交界处和背街小巷环境卫生整治项目,巩固100个已完成整治的项目,完成新增公共厕所380座,主要城市道路机扫率超过90%。 |
市城综办 |
各区县政府,市级有关开放平台 |
6 |
加强内环快速路、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射线高速公路、轨道、铁路、交通枢纽、城区内国道及省道保洁,隧道、护栏等基本实现机械化清洗作业。 |
市交通局 |
各区县政府,市城市管理局,市级有关开放平台,重庆铁路办事处,重庆高速集团、重庆交通开投集团、重庆机场集团 | |
7 |
开展旅游景点景区环境整治,完善景区公厕服务设施,提高旅游服务水平。 |
市文化旅游委 |
各区县政府,市级有关开放平台 | |
8 |
全面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 |
继续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收运体系。到2019年底,主城区城市建成区内公共机构、有关企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效果进一步提升,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镇(街道)比例达到35%,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28%,生活垃圾分类取得初步成效。启动10个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县、2000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建设工作,力争2019年年底前建成600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 |
市城市管理局 |
各区县政府,市教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机关事务局等部门,市级有关开放平台 |
9 |
开展城市建筑垃圾专项治理 |
治理城市建筑垃圾,力争到2019年年底前消除非正规建筑垃圾堆放点,主城区建筑垃圾申报核准率、收运率、安全处置率均达到95%,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力争达到65%,政府投融资建设项目使用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产品替代用量不少于30%,2019年年底前完成主城区28座工程渣土填埋场的建设,启动主城区10座建筑装修垃圾分选场和1座装修垃圾填埋场建设;主城以外区县结合实际开展城市建筑垃圾治理。 |
市城市管理局 |
各区县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级有关开放平台 |
三、“路平桥安”工程 | ||||
10 |
开展城市道路“治道”行动 |
启动实施以内环快速路综合整治工程为重点的城市道路路面品质提升项目,开展道路井盖和水篦子专项整治,消除马路“拉链”和“肚脐”,在主城区选择重点路段打造示范样板。 |
市城市管理局 |
各区县政府,市级有关开放平台,市城投路桥公司、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华葡桥梁公司 |
11 |
开展城市桥隧设施“治病”行动 |
全面排查城市桥梁防护设施,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分步实施;开展桥梁定期检测评估,实现结构设施检测率和病害整治率达到100%;启动跨江大桥运营状态监测系统建设。加强城市隧道结构安全检测,消除病害,确保各类机电系统功能完善,运行正常。 |
市城市管理局 |
各区县政府及市级有关开放平台,市城投路桥公司、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华葡桥梁公司 |
12 |
推进智慧停车管理 |
推进智慧停车市级综合管理平台建设,主城区路内停车规范设置合格率达到85%以上,其余地区达到80%以上。 |
市城市管理局 |
各区县政府,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级有关开放平台 |
13 |
推广设施清洗机械化 |
加快引入和推广机械化智能化设备在市政设施管养领域的应用。在主城区和有关市政设施管养单位开展设施保洁清洗机械化应用试点。力争2019年年内实现主城区80%市政设施机械化清洗。 |
市城市管理局 |
各区县政府及市级有关开放平台,市城投路桥公司、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华葡桥梁公司 |
四、“整墙修面”工程 | ||||
14 |
开展户外广告整治行动 |
编制完成《主城区户外广告设置总体规划》,推动各区县编制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清理整治重要区域、公共设施上以及主城区“两江四岸”沿线范围内,违规设置的广告牌以及施工围挡和楼盘软体、布幅标语、彩旗、吊旗等广告,全面净化城市立面空间。重点拆除内环快速路范围内的违规高立柱广告,并清理整治依附于公交车身、出租车身、轨道列车车厢及轨道、站台违规广告。 |
市城市管理局 |
各区县政府,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级有关开放平台 |
15 |
实施公路区域户外广告整治行动 |
完成主城区高速公路沿线区域违规广告清理整治。 |
市交通局 |
主城各区政府,市级有关开放平台 |
16 |
开展店招店牌整治行动 |
整治依附于临街建筑立面、楼顶和公共区域范围内的“超范围、超数量、超标准”违规设置和各类影响市容的店招店牌,在规范设置管理的基础上逐步提升品质。重点实施重要商圈、重要区域以及主城区“两江四岸”违规店招店牌清理整治,全年完成100条道路、10个商圈、10个窗口区域店招店牌规范整治。 |
市城市管理局 |
各区县政府,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级有关开放平台 |
17 |
开展建筑立面整治行动 |
重点对“两江四岸”临江视域范围内的建筑立面进行集中整治,规范设置窗户防盗网,清洁卷帘门,规范设置雨阳篷,对阳台衣物晾晒、空调外机以及外露管线进行遮蔽美化。优化临江建筑“第五立面”,打造山城特色景观面。 |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
各区县政府,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级有关开放平台 |
18 |
开展城市建筑物玻璃幕墙清洁整治 |
对城市干道、广场、商圈、车站、码头建筑物外观陈旧、积尘严重、残留污渍的玻璃幕墙进行集中清洁整治,逐步健全完善长效保洁机制。 |
市城市管理局 |
各区县政府,市级有关开放平台 |
五、“灯明景靓”工程 | ||||
19 |
开展城市照明“扫盲”行动 |
重点做好行政区域交界处及城乡结合部照明设施综合整治,加大背街小巷、居民社区等照明盲区、无灯区的整治,做好市政道路建设区域临时照明设施规范安装工作。实施东环立交至跑马坪立交道路照明建设工程。 |
市城市管理局 |
各区县政府,市住房城乡建委,市级有关开放平台,重庆渝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20 |
实施灯光品质提升项目 |
重点加强主城区“两江四岸”景观照明查漏补缺工作。优化城市核心区域堤岸、大桥、重要节点景观照明效果,提升朝天门大桥、千厮门大桥、东水门大桥等景观照明品质。建设双碑大桥、嘉陵江大桥、渝中区李子坝轻轨站、江北区北滨路沿线及重要道路节点区域、渝北区老城区、两江新区嘉陵江沿线等景观照明项目。启动以朝天门广场、江北嘴中央商务区、弹子石中央商住区为重点的精品灯光展示项目调查研究。 |
市城市管理局 |
主城各区政府,两江新区管委会,市城投集团 |
21 |
实施照明智能控制系统建设工程 |
按照统一标准建设完成主城区示范建设段迎春灯饰项目智能控制终端,纳入市级集中控制。逐步将主城区“两江四岸”景观照明项目接入市级智慧照明管理控制平台,实现“一把闸刀”管理。 |
市城市管理局 |
有关区政府,市级有关开放平台 |
六、“江清水畅”工程 | ||||
22 |
开展水域清漂“大扫除”行动 |
根据季节更替对水域环境的不同影响,分类施策、妥善应对,重点解决好春秋季节支次河流水生植物易发多发、退水期消落带易受污染、洪汛期和蓄水期漂浮垃圾量大易聚集等突出问题,实现长江干支流常年“江清岸洁”。 |
市城市管理局 |
有关区县政府 |
23 |
实施供水保障能力提升项目 |
基本完成茶园加压泵站、铜梁琼江安居提水二期工程,完成新大江水厂一期工程量30%以上、观景口水厂一期厂区主体土建工作,开工建设红工水厂二期和大学城水厂三期扩建工程,推进有关项目配套管网建设。启动先锋、涂山、贝迪等小水厂关停工作。完成约3万户二次供水设施改造任务。 |
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 |
有关区县政府,市水务资产公司 |
24 |
开展生活污水治理提质增效行动 |
完成石坪、城南一期、水土二期、西永二期等4座污水处理厂新(改、扩)建任务。开工建设蔡家二期、南桐二期、铜梁三期等3座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推进珞璜电厂污泥处置中心建设。 |
市住房城乡建委 |
有关区县政府,市水务资产公司 |
七、“城美山青”工程 | ||||
25 |
开展立体绿化 |
推进城市重要商圈、重要交通节点、人行天桥、隧道口等绿化美化工程。重点开展主城区市政隧道口的绿化美化。 |
市城市管理局 |
各区县政府,市级有关开放平台 |
26 |
推进生态绿廊建设 |
实施主干道、内环快速路、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射线高速公路绿化景观提升项目,靓化沿线立交节点,美化中分带绿化景观。启动重要节点、重要路段建设。 |
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 |
各区县政府,重庆高速集团,市级有关开放平台 |
27 |
推进滨江生态修复试点建设 |
实施滨江消落区常年水位线上生态绿廊、广阳岛、钓鱼嘴等生态修复试点建设。 |
市城市管理局 |
有关区政府、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水利局,两江新区管委会 |
28 |
实施山体彩化工程 |
继续推进山体治理,重点开展主城区中央山脊植物景观建设,因地制宜增加色叶、开花植物。有条件的区域建设山地公园。 |
市城市管理局 |
各区县政府,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级有关开放平台 |
29 |
建设一批山城步道、城市绿道、健康步道。 |
市住房城乡建委 | ||
30 |
城市待建地、闲置地、边坡、护坡、堡坎绿化治理 |
继续推进山体及城市待建地、闲置地、边坡、护坡、堡坎等绿化治理,消除城市裸土。 |
市城市管理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
各区县政府,市级有关开放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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