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11500000009275780L/2020-11928 | 主题分类 : | 行政区划与地名 | ||||
发布机构 : | 成文日期 : | 2016-01-06 | 发布日期 : | 2016-01-06 | |||
标题 :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巫溪县土城乡、蒲莲乡、菱角乡设立土城镇、蒲莲镇、菱角镇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 渝府〔2015〕71号 | 有 效 性 : |
索引号 : | 11500000009275780L/2020-11928 |
主题分类 : | 行政区划与地名 |
发布机构 : | |
成文日期 : | 2016-01-06 |
发布日期 : | 2016-01-06 |
标题 :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巫溪县土城乡、蒲莲乡、菱角乡设立土城镇、蒲莲镇、菱角镇的批复 |
发文字号 : | 渝府〔2015〕71号 |
渝府〔2015〕71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撤销巫溪县土城乡、蒲莲乡、菱角乡
设立土城镇、蒲莲镇、菱角镇的批复
巫溪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土城乡蒲莲乡菱角乡撤乡设镇的请示》(巫溪府文〔2015〕4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土城乡,设立土城镇。土城镇行政区域为原土城乡行政区域,镇政府驻汤家街999号(原土城乡人民政府驻地)。
二、同意撤销蒲莲乡,设立蒲莲镇。蒲莲镇行政区域为原蒲莲乡行政区域,镇政府驻民生街64号(原蒲莲乡人民政府驻地)。
三、同意撤销菱角乡,设立菱角镇。菱角镇行政区域为原菱角乡行政区域,镇政府驻同兴街109号(原菱角乡人民政府驻地)。
调整后,巫溪县辖2个街道、18个镇、12个乡。
抄送: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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