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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000009275780L/2020-11928 主题分类 行政区划与地名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16-01-06 发布日期 2016-01-06
标题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巫溪县土城乡、蒲莲乡、菱角乡设立土城镇、蒲莲镇、菱角镇的批复
发文字号 渝府〔2015〕71号 有 效 性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5780L/2020-11928
主题分类 : 行政区划与地名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 2016-01-06
发布日期 : 2016-01-06
标题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巫溪县土城乡、蒲莲乡、菱角乡设立土城镇、蒲莲镇、菱角镇的批复
发文字号 : 渝府〔2015〕71号

 

 

渝府〔201571

 

 

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撤销巫溪县土城乡、蒲莲乡、菱角乡

设立土城镇、蒲莲镇、菱角镇的批复

 

巫溪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土城乡蒲莲乡菱角乡撤乡设镇的请示》(巫溪府文〔20154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土城乡,设立土城镇。土城镇行政区域为原土城乡行政区域,镇政府驻汤家街999号(原土城乡人民政府驻地)。

二、同意撤销蒲莲乡,设立蒲莲镇。蒲莲镇行政区域为原蒲莲乡行政区域,镇政府驻民生街64号(原蒲莲乡人民政府驻地)。

三、同意撤销菱角乡,设立菱角镇。菱角镇行政区域为原菱角乡行政区域,镇政府驻同兴街109号(原菱角乡人民政府驻地)。

调整后,巫溪县辖2个街道、18个镇、12个乡。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51228

 

 

 

 

 

 

 

 

 

 

 

 

 

 

 

 

 

 

 

 

 

 

  抄送: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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