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11500000009275780L/2020-11914 | 主题分类 : | 行政区划与地名 | ||||
发布机构 : | 成文日期 : | 2015-10-23 | 发布日期 : | 2015-11-02 | |||
标题 :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重庆永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 渝府〔2015〕52号 | 有 效 性 : |
索引号 : | 11500000009275780L/2020-11914 |
主题分类 : | 行政区划与地名 |
发布机构 : | |
成文日期 : | 2015-10-23 |
发布日期 : | 2015-11-02 |
标题 :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重庆永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 |
发文字号 : | 渝府〔2015〕52号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
设立重庆永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
渝府〔2015〕52号
永川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申请设立重庆市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请示》(永川府文〔2015〕1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重庆永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积1.39平方公里,范围东至大安镇田堡村,南至成渝高速公路,西至大安镇红岩村,北至大安镇花村。
二、你区要加强领导和管理,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土地集约的要求,加快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完善园区规划,创新体制机制,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科技创新水平,推动区域创新驱动发展。
三、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房管局、市规划局要加强指导和服务,促进重庆永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健康发展。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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