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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000009276150N/2022-00267 分类名称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发展改革委 成文日期 2022-07-21
标题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关于印发《建设完善重庆市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渝发改规范〔2022〕10号 发布日期 2022-08-16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150N/2022-00267
主题分类 : 其他
发布机构 : 市发展改革委
成文日期 : 2022-07-21
发布日期 : 2022-08-16
标题 :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关于印发《建设完善重庆市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 渝发改规范〔2022〕10号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关于印发

《建设完善重庆市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渝发改规范〔2022〕10号


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两江新区经济运行局、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局、万盛经开区发展改革局,各银保监分局,各政策性银行重庆(市)分行、各大型银行重庆市分行、各股份制银行重庆分行、各地方法人银行、各城市商业银行重庆分行: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1〕5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推进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建设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22〕299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建设完善重庆市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单位要围绕保市场主体、应对新的经济下行压力,深度融入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以“信易贷·渝惠融”平台为枢纽,加快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提升服务中小微企业能力。辖区各银行机构要切实发挥信用信息对中小微企业融资的支持作用,大力推广“信易查”、优化融资模式、针对性开发信用融资产品,不断提高中小微企业贷款覆盖率、可得性和便利度,助力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        

2022年7月21日        


建设完善重庆市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发挥信用信息对我市中小微企业融资的支持作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1〕52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推进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建设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22〕299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聚焦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建设完善全市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在切实保障信息安全和市场主体权益的前提下,加快信用信息共享整合,破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难题,深化大数据应用,以服务产业发展、助力企业纾困为导向,打造基于产业特性与信用增值的“信易贷”融资新模式,不断提高中小微企业贷款覆盖率、可得性和便利度,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到2022年底,《实施方案》要求的14大类37小类信用信息应归尽归、全面共享,全市信用贷款余额超9000亿元,中小微企业新增贷款中信用贷款的比例提升到30%;全市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基本完善,“信易贷·渝惠融”平台成为全市信用助力普惠金融的数据中枢、应用总控、服务总台,联通辖区所有中资商业银行,注册用户力争达到辖区内中小微企业的20%;到2025年,通过“信易贷·渝惠融”平台获得融资的企业数量突破5万户,融资金额超200亿元。

二、建设完善全市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

(三)建立统一的数据共享网络。按照国家构建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的统一部署,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立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国家平台)的省级节点(即重庆节点)。充分发挥重庆节点“上传下达”的枢纽作用,向上对接国家平台,共享应用国家层面归集的信用信息;市级层面,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程序对接各部门、各区县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地方平台)。

(四)建立统一的认证授权系统。地方平台应当与重庆节点统一实名认证体系,提升用户体验感,避免多次认证。广泛动员辖区内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实名注册,扩大市场主体覆盖面。

(五)建立统一的银行服务体系。重庆节点为地方平台提供统一的银行服务,实现银行应用信用信息、线上办理订单、实时反馈订单进度和结果等功能。

三、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

(六)加大信息共享力度。按照国家《信用信息共享清单》,加快全市纳税信息、不动产信息、行政强制信息、水电气费缴纳信息、科技研发信息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等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实现清单内信用信息及时全面共享。引导市场主体开展信息填报注册,鼓励企业通过“实名认证+自愿填报+信用承诺”等方式补充完善自身信息,畅通信息共享渠道。

(七)优化信息共享方式。立足工作实际,灵活采取物理归集、接口调用、数据核验等方式共享相关信息。已实现“总对总”对接的信息区县可以不再归集,避免重复归集、多头归集;其他信息由各地区负责归集整合,并通过重庆节点统一共享至国家平台。

(八)切实发挥信用信息对中小微企业融资的支持作用。大力推广“信易查”应用,鼓励各银行机构将信用信息作为市场主体融资的重要参考,在授信审批过程中主动查询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针对性开发强信用特色突出的金融产品。引导各银行机构加快金融服务响应速度,不断提升服务效率与质量,持续提高中小微企业体验感、获得感。

四、加快推动“信易贷·渝惠融”平台建设

(九)进一步完善平台功能。升级打造“信易贷·渝惠融”平台,建设“信易贷”专题库,面向银、政、企、民四类主体,实现查询认证授权、融资在线申请、授信及时反馈、风险全程跟踪等功能。同步建设面向企业和自然人用户的门户网站、APP和微信小程序,提供多个信贷服务通道,方便用户使用,提升体验感。在切实加强监管基础上,稳妥引入企业征信机构依法依规参与平台建设和运营。

(十)支持第三方机构有序接入。支持有需求的银行、保险、担保、信用服务等第三方机构有序接入。平台按照公益性原则,依法依规向接入机构提供信息查询、信用报告下载等基础性信息服务。各银行机构要积极对接平台,创新信贷产品,并反馈通过平台发放贷款的统计数据。

(十一)持续优化信用信息服务。对于需主体授权的信息,按照“可用不可见”原则,引导银行、保险、担保、信用服务等第三方机构针对性建立模型并接入或布置在平台。鼓励银行基于平台网络和数据开发纯线上、纯信用的信贷产品,或者将本行成熟的纯线上信贷产品接入平台,提高平台融资效率和企业服务体验。支持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结合市场化需求,充分利用外部信息资源,为接入金融机构提供信用评价、模型开发、企业画像、异动监测、风险预警等定制化增值服务。

(十二)打造“三农”信用融资品牌。加快建设“三农”信用体系,全面整合涉农信用信息,建成覆盖全市主要农业大镇及重要农产品的“三农”信用数据库。针对性开发“花椒贷”“榨菜贷”“柑橘贷”等涉农金融产品,引导金融活水精准滴灌“三农”,打造全国“信易贷”模式在“三农”领域的样板。

(十三)推广产业链信用融资。强化平台服务实体经济和支持特色产业发展导向,围绕“三农”、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生态环保、外贸等重点产业,开展产业链信用融资。通过“梳理产业链条→剖析产业特性→形成产业链信用共同体→开发特色金融产品→以金融反哺产业发展→做大做强产业链”的发展路径,推动中小微企业变“信息孤岛”为“信用链群”进行抱团融资。鼓励、引导、支持各银行机构加快开发符合产业政策方向、突出信用融资功能的“信易贷”产品,切实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可得性和获得感。

(十四)强化风险监测处置。建立贷后监测预警模型,实时跟踪监测融资主体及所属行业的各类信息变化及负面风险信息,针对市场主体股权变更、经营异常名录、行政处罚、企业欠税信息等异动信息,将异动情况及时精准推送至相应金融机构,实现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处置,助力金融机构强化贷后管理和风险防范。

五、保障信息主体合法权益

(十五)规范信息管理使用。信息主体有权免费查询其在重庆节点及地方平台上的所有信息,并可按照有关规定提起异议申诉和申请信用修复。未经脱敏处理或信息主体明确授权,地方平台不得对外提供涉及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信息。

(十六)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强化信息安全技术保障,对接入机构进行信息安全评估,提升信息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处置能力。接入机构要加强内部信息安全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和信息管理要求,获取的信息不得用于为企业提供融资支持以外的活动、更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严肃查处非法获取、传播、泄露、出售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保障措施

(十七)加强组织协调。市发展改革委会同重庆银保监局建立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工作专班,市发展改革委、重庆银保监局分管负责同志任专班组长,辖区各中资商业银行分管负责同志为专班成员,加快推动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我市中小微企业融资工作。各区县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牵头做好本行政区域内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与中小微企业宣传发动等工作,并按照本实施方案加强地方平台与重庆节点的对接,及时融入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各银保监分局要发挥监管部门了解银行的优势,及时收集并反映银行服务中小微企业的实际需求,协调银行提高金融服务效率。

(十八)加强工作通报。市发展改革委依托重庆节点定期向国家平台反馈工作进展和成效,主要包括辖区内信息共享工作推进情况、地方平台接入重庆节点情况、平台注册企业和入驻机构情况以及平台支持融资服务情况等。相关情况按月通报并纳入城市信用监测指标,对进度缓慢的开展批评,对先进经验做法加大宣传推广力度。

(十九)加强宣传引导。围绕信用信息应用的广度与深度、融资服务的响应速度、中小企业获贷的覆盖面等重要内容,积极创建一批国家层级的示范地区、示范银行、示范平台。各区县发展改革部门、银行等金融机构要及时制定宣传方案,全面准确解读政策,大力宣传工作成效、典型案例和创新做法,强化正面引导,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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