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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问农机专项鉴定产品购置与应用补贴——市农业农村委相关负责人解读2026年新政

发布时间:2026-06-25 10:13
发布时间:2026-06-25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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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联合印发《重庆市2026年农机专项鉴定产品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下称《方案》)。

根据《方案》,我市将对通过农机专项鉴定的技术创新型农机产品实行定额补贴,补贴额原则上按照同类同档产品上年市场销售均价的30%测算。

《方案》出台有何意义?对加快丘陵山区农机装备补短板有何作用?6月24日,市农业农村委相关负责人对新政进行解读。

一问 农机专项鉴定产品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有何意义?

实施农机专项鉴定产品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旨在深入贯彻国家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导向,支持广大农民群众及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置使用先进适用农业机械。

同时,该政策重点聚焦于促进丘陵山区农业生产急需、农机装备补短板以及农业其他领域发展急需急用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对于推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量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重要的支撑意义。

二问 政策依据主要有哪些?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农办机〔2024〕3号)和《农机专项鉴定产品购置补贴实施工作规范(试行)》。

三问 农机专项鉴定产品购置与应用补贴对象、条件有哪些?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组织。

补贴产品则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一是技术创新特征明显,能够弥补农业机械化发展短板,能够确保农业生产数据安全,有利于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由区县农业农村部门提出建议;

二是通过农机专项鉴定且信息完整准确上传至全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其中,属现行推广鉴定大纲不能涵盖其主要功能和主体结构的产品,其上传至平台的信息还应包括推广鉴定大纲涵盖的全部内容;

三是在我市由鉴定机构实地检验,并出具试验报告,或取得县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检测、鉴定、推广、科研等单位出具的实地试验验证报告,或经省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进行适用性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四问 农机专项鉴定产品购置与应用补贴标准及程序有哪些规定?

农机专项鉴定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原则上按照同类同档产品上年市场销售均价的30%测算确定补贴额标准。

同时,农机专项鉴定补贴年度使用资金量按不超过我市年度中央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总规模的15%在全市范围统筹安排(2026年农机专项鉴定补贴使用资金量约1600万元),年度补贴资金额度用完即止。

此外,补贴操作流程严格按照重庆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有关规定执行,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区县结算、直补到卡(户)”的方式。具体环节包括自主购机、补贴资金申请与受理、机具核验、审验公示信息及兑付补贴资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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