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重庆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根据《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个体工商户可自愿变更经营者,渝中区、铜梁区市场监管局将率先试点。
重庆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称,过去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例如店铺转让,除家庭成员之间的变更外,都要按照原《个体工商户条例》和相关登记管理法规的规定,重新申请登记,即注销原个体工商户,申请设立新的个体工商户。该方式制度性交易成本较高,重新办理各种手续会增加大量成本,不利于个体工商户持续经营、打造“百年老店”。
对此,国务院近日公布《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个体工商户可以自愿变更经营者”。渝中区、铜梁区市场监管局将于即日起正式实施新的政策,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方式,由原来的“先注销、后成立”改为了“直接向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变更后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字号、成立日期等事项保持不变,相关行政许可也得以延续,大大简化了手续、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
渝中区市场监管局出台《渝中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实施方案》,制定登记流程、申请材料、办理途径等具体事项,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可直接变更营业执照的经营者名称,保持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成立日期等事项不变,满足个体工商户自由灵活流转的社会需求。同时,该局结合正在开展的市场主体“证照联办”改革,办理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的同时,一并变更其涉及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等多项市场监管领域许可的经营者,个体工商户无需再次申请许可证经营者变更,改证照“一事一办、分头审批”为“一口受理、并联合办”。
铜梁区市场监管局也重新对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的办理流程、许可衔接和事中事后监管机制进行了明确。
个体工商户是百姓生活最直接的服务者,截至10月底,我市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共228.4万户,占重庆市场主体总量的6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