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耕地占用税法刚好实施两周年。市税务局当天发布数据显示,两年来,重庆实现耕地占用税收入57.02亿元,减免耕地占用税8.73亿元,助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作用日益显现。
“复垦退税让我们意识到,必须走绿色发展新路子,严守耕地红线。”作为耕地占用税法受益者,重庆市成易水利开发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蒋玲告诉记者,该公司向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了临时用地许可证,批准用地面积15517平方米,用于巴南区高洞子水库拌合场相关建设,公司依法申报缴纳了耕地占用税54.3万元。
当地税务部门加大耕地占用税相关优惠政策宣传力度,帮助企业算好保护耕地和缴纳耕地占用税两笔账。在政策引导下,2019年12月该公司对临时用地进行复垦,并通过了巴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验收,收到了“土地复垦验收合格确认书”。随即该公司向当地税务部门提交了退税申请,收到全额退税54.3万元。
“耕地占用税法在设计之初就是以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保护耕地为目的,通过税法的激励作用,引导企业对临时用地及时复垦,有效保护耕地。”市税务局资源和环境税处副处长肖杨介绍,耕地占用税从条例上升到法律的过程中,对全额退还已缴纳耕地占用税的期限进行了调整,原来条例是要求“在批准临时占用耕地的期限内恢复所占用耕地原状”,而耕地占用税法则规定“纳税人在批准临时占用耕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依法复垦,恢复种植条件的,全额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这实际上延长了纳税人复垦的期限,在临时占用耕地期满后多给了一年的复垦时间,有利于激励纳税人对临时占用耕地进行复垦。
市税务局资源和环境税处处长唐熙表示,重庆税务部门将加强与规划和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协作,建立耕地占用税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和工作配合机制,既从严征收,又从细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发挥税收导向和调节作用,对企业绿色发展实行对标服务,为守护耕地红线和粮食安全“生命线”贡献税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