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 | 纳税 | ||
发布机构: | 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0-01-16 |
标 题: |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推行全程电子退税的公告 | ||
发文字号: | 2019年第7号 | 发布日期: | 2019-08-22 |
主题分类: | 纳税 | ||
发布机构: | 其他 | ||
成文日期: | 2020-01-16 | ||
标 题: |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推行全程电子退税的公告 | ||
发文字号: | 2019年第7号 | ||
发布日期: | 2019-08-22 |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关于推行全程电子退税的公告
2019年第7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办税便利化,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全程电子退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对象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服务和管理的纳税人。
二、服务事项
纳税人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电子税务局(以下简称“电子税务局”)申请办理本单位(人)的误收多缴退税、入库减免退税(不含福利企业退税)和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税业务。退还2017年度以前的入库税款、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款、通过ITS系统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业务暂按原流程原资料办理。
三、办理流程
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申请退税,提交的资料与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一致;税务机关内部系统能够查询的缴税(费)资料及信息,纳税人不再提供。
申请退还帐户与原缴款帐户不一致的,应当提交的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资料由系统核验提示,纳税人进行确认。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2019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