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优化金融信贷营商环境的意见》10条举措
渝金发[2019]3号
一、加强金融信贷政策引导
提高金融结构与经济结构匹配度,支持我市民营银行、村镇银行等中小法人银行发展。加快建设与民营企业、小微企业需求相匹配的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用好再贷款和再贴现新增额度。加大票据融资支持力度,开设票据贴现“绿色窗口”。
二、优化金融信贷流程
鼓励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和区块链信息科技提供线上贷款渠道,加大续贷政策落实力度,支持正常经营的小微企业融资周转“无缝衔接”。积极探索建立贷款全流程限时制度,按业务类别对小微企业贷款办理时限做出明确承诺。
三、降低金融信贷成本
深入开展银行违规涉企服务收费专项治理。引导银行建立差异化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定价机制。进一步缩短融资链条,清理不必要的“通道”“过桥”环节,降低民营企业、小微企业贷款附加成本。引导小额贷款公司规范贷款行为,推动小额贷款公司降低贷款利率。
四、提高金融担保增信支持
支持民营企业、小微企业运用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机动车等动产以及应收账款、知识产权等权利进行担保融资,鼓励开展担保业务创新。建立健全代偿补偿机制。把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融资服务质量和规模作为对在渝银行进行政府金融评价的重要指标。
五、推进大数据金融服务
持续推进“税银互动”、知识价值信用贷款、商业价值信用贷款、“渝快融”“信易融”“信易贷”等基于信用信息的大数据金融服务和产品创新。
六、健全金融信贷容错机制
健全完善小微企业贷款尽职免责机制,提高不良贷款考核容忍度。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的不良贷款容忍度从不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2个百分点放宽至3个百分点。
七、完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推动在渝金融机构加快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实现信用信息体系“全覆盖”。充分发挥市公共信用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功能,依法开展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公示,持续推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八、加强信用信息应用
引导金融机构推出与民营企业、小微企业信用状况和评级结合的融资授信服务。支持征信机构、信用评级机构合法利用相关信息为民营企业、小微企业提供信用产品及服务。
九、妥善审理金融类纠纷案件
加强审判指导,统一裁判尺度,依法妥善审理各类金融纠纷案件,严格依法把握背离实体经济利润的过高利息边界,有效降低融资成本。
十、加强金融监管执法
加强金融监管,探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和综合执法机制。全面落实金融监管责任制,严格执法责任追究,维护公平竞争的金融信贷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