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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服务小微企业“三农”主体 重庆今年将新增融资担保业务规模超250亿元
 发布时间:2023-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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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9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财政局了解到,市财政局近日印发《进一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要求,加快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聚焦主业、增量扩面、降本增效,助力提信心、稳增长、强主体,力争全年新增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担保业务规模超过250亿元。

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印发的通知从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政府性融资担保成本、提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服务能力等方面作出明确要求。

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规模方面,通知要求深化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合作,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创建;对扩大业务规模突出、政策效益显著的担保机构,按绩效评价结果分档予以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同时,加大重点领域支持,对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战略性新兴产业等融资担保业务,单户担保上限提高至3000万元;对辖内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支小支农成效突出、新增支小支农担保金额占比不低于80%、平均融资担保费率低于1%的区县,优先纳入下一年度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创建。

降低政府性融资担保成本方面,通知要求加大创业创新主体支持力度,对单户1000万元以下的支小支农融资担保业务,分档给予1%至1.3%担保费补贴;加大对贷款规模较小、政策性占比较高、担保费率较低的担保业务补贴力度,对新发生单户500万元以下支小支农业务占比达到50%的给予2‰奖补,对担保费率低于1%的给予2‰奖补;支持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个人、小微企业提供最高额度分别为20万元、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最高给予4%贴息;鼓励区县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可持续发展前提下,降低融资担保费率,力争将担保费率逐步下降至1%。

提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服务能力方面,通知要求推进数字化平台建设,提升融资担保服务质效,提高担保机构治理水平;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进驻“1+5+N”民营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金融服务港湾等平台,用好“长江渝融通”、“信易贷·渝惠融”、“渝企金服”、“渝快融”,扩大融资覆盖面,提升融资便利度;市级再担保机构应充分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在公司治理、业务标准、风险控制、操作规范、人才培训等方面对区县机构提供支持,打造专业化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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