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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公司更方便了!川渝协同立法《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7月1日施行
 发布时间:2021-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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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新闻发布会现场。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 首席记者 李文科 摄

《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将于7月1日正式施行。6月21日,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对条例进行解读。

川渝协同立法 三十多个条款一致

2020年7月,经川渝两省市党委批准,两省市人大常委会签订了《关于协同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合作协议》,明确将优化营商环境立法作为两省市协同立法的第一个项目。

2021年3月26日通过的《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3月31日通过的《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都在总则对两地协同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了原则规定。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副主任黎藜介绍,条例明确,按照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国家部署,两省市协同推进毗邻地区合作、政务服务、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纠纷解决、执法联动、司法协作等方面工作,并在后续条文中进一步细化。

比如,协同推进成渝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支持成渝地区行业协会商会沟通交流互认,推进建立成渝地区“12345”政务服务热线联动机制,推进川渝两地法律服务资源共建、共享等。

细数下来,两省市条例有三十多个条款对同类事项作出了相类似的规定,实现了重要制度的有机对接。

市场、政务、法律 条例有这些亮点

据了解,条例分为总则、市场环境、政务服务、法治保障、附则5章,共80条。

——聚焦“企业视角”

市场主体对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均可以依法平等进入。

开办企业全流程“一网通办、一窗领取”,简化市场主体注册登记手续。

设立后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无债权债务的企业,可以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程序,企业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告,公告期内无异议的,登记机关应当为企业办理注销登记。

——聚焦“放管服”改革

建立线下政务服务中心、线上“渝快办”平台和“12345”政务服务热线相结合的政务服务主渠道,推进政务服务“一窗综办、一网通办”。

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中不影响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非关键要件在审批流程中探索试点“容缺后补”制度。

市、区县(自治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全面编制、及时更新惠企政策清单并完善集中发布、归类展示、查询搜索等功能,主动精准向企业推送惠企政策,畅通市场主体获取政策信息渠道,逐步实现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免申即享”。

——聚焦法律各环节

同一部门对市场主体实施的多项检查,应当尽可能合并进行。

多个部门对同一市场主体实施的多项检查,本级政府协调下由一个部门牵头实行联合检查。

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不得简单禁止或者不予监管。

对企业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等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时,应当严格把握适用条件和必要性,严格区分违纪与违法、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

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时,不得超权限、超范围、超标的、超时限。

司法部门与相关机构及人员要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年内出台川渝营商环境优化方案

条例要求,投资项目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精简审批要件,提高审批效率,对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可以合并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中不影响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非关键要件在审批流程中探索试点“容缺后补”制度。

市、区县(自治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全面编制、及时更新惠企政策清单并完善集中发布、归类展示、查询搜索等功能,主动向企业推送惠企政策,畅通市场主体获取政策信息渠道,逐步实现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免申即享”。

“前期,我市已制定出台120余个政策文件,持续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条例出台后,提我们又推出了54项重点任务150条改革措施。”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李茂涛说,接下来,还将根据条例要求,按程序制定出台配套规定,同时推出更多具有本地本行业特色的创新政策和改革举措。

李茂涛表示,目前,正会同四川省研究制定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营商环境优化方案。方案将细化条例有关条款,提出一批务实管用的改革举措,推动两地在行政审批、市场环境、法治保障等领域开展全方位合作,共同打造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一流营商环境。方案预计将于年内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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