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改革工作方案》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20-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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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方式。为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和迎接世界银行评价,市委、市政府要求我市对标对表世界银行评价标准和北京上海做法,就11个评价指标(开办企业、办理施工许可、获得电力、登记财产、获得信贷、保护少数投资者、纳税、跨境贸易、执行合同、办理破产、政府购买服务)分别形成工作方案。

我委作为“办理施工许可”指标的牵头单位,按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于今年10月启动工作方案起草工作。一是组建工作专班。委内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工作专班,相关市级部门分别明确了分管领导和责任处室。二是对接住建部。两次赴住房城乡建设部对接,深入学习世界银行营商环境的评价内容、指标设置和评价方式。三是到京沪调研学习。11月27—29日,组织配合部门一行16人赴北京、上海进行了深入调研学习。四是开展专题培训。召集配合部门和委内处室专题培训,详细解读世界银行评价方法论。在此基础上形成了《重庆市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改革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初稿。起草过程中,召集论证会一次,书面征求意见两次,充分吸纳相关市级部门、单位和区县政府意见,形成了《工作方案》送审稿。

二、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送审稿围绕减手续、减时间、减费用、保质量的总目标,对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提出了一系列改革举措。主要内容包括:

(一)确定纳入改革的项目范围

为保证一定的样本数量,纳入改革的范围为: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项目、仓储项目,满足总建筑面积不大于1万平方米、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且不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或危险品。

(二)大幅精简手续和时间。取消人防、环评、水保、配套费、施工图审查备案、消防、工程档案验收等手续;项目投资备案与用地规划许可合并;取消强制监理;建立基于风险的分类质量监督制度;供水排水实行“零上门、零审批、零收费”,外线管道建设由供排水单位承担,免于办理规划、占路、移栽树木等手续。

(三)努力降低费用。工程勘察费、审图费由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承担;免于缴纳人防费、配套费;对供排水外线接入费用进行政府补贴。

(四)提升建筑质量控制指数。按照世行评分规则,将审图、总监、质量监督人员学历要求明确为本科以上,建立工程质量缺陷保险制度等。

(五)一网办理和一窗办理。畅通线上与线下办理渠道。线上在全市政务平台基础上搭建小型项目审批平台,全市一网通办,项目信息在线向各单位推送,审批结果互认、共享。线下全部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大厅一站式办理;建立首问责任制,避免反复退件、重复申报。

三、需特别说明的事项

上述措施主要借鉴学习了北京上海经验,同时兼顾重庆情况。部分事项涉及调整法规,部分涉及争取国家授权。我委已将需支持事项梳理成表,报送总牵头部门市发改委统筹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