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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市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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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8〕37号),海关总署等10部委关于《加快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的通知》(署岸发〔2019〕16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制定《重庆市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方案》。

一、主要措施

从持续压缩口岸整体通关时间、持续降低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持续推动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电子化和持续提升口岸物流综合服务效能等4个方面、16条措施。

一是压时间,提升通关效率。针对进出口相关企业反映重庆进出口货物国内运输时间过长、口岸作业效率不高等问题,我们会同重庆海关重点推广应用“提前申报”模式,试点进口货物的“船边直提”和出口货物的“抵港直装”,开展“两步申报”“两段准入”改革试点,对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进口汽车零部件实施“先声明后验证”等便利化措施,压缩重庆口岸整体通关时间,进一步提升通关效率。

二是降成本,提升企业获得感。通过市场引导、行业规范等方式,重庆口岸经营、服务和物流等企业,不断规范和降低相关服务费用,为切实巩固降费成果,做到口岸经营、服务收费公开化、透明化,我们将通过持续健全收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根据市场变化等因素动态调整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加强对口岸环节违法违规乱收费、明码标价不规范、无实质性服务收费等问题整治;继续规范熏蒸、消毒等检疫环节收费行为;推广口岸收费“一站式阳光价格”等措施,持续降低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减轻进出口企业负担,提升企业获得感。

三是优流程,提升信息化水平。积极加强“单一窗口”建设和港航系统对接,优化信息交换和单证流转流程,持续提升单证全流程电子化水平。主要有推动集装箱设备交接单、装箱单、提货单、码头作业收据、电放保函、换单委托书等港航物流类单证无纸化。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将查验通知、查验调柜/调货信息推送给港口、口岸作业场站,开展监管、查验指令信息与港口作业的双向交互试点,便于企业实时查询货物在港状态,快速衔接通关和物流操作,提高进出口货物提离速度。

四是转服务,提升服务效能。以企业关注、关切为出发点和立足点,转变服务方式,创新推出服务措施。与上海合作,开行“渝沪直达快线”,通过船公司互换舱位、船舶中途不停、上海和重庆港口限时操作、三峡船闸“定时过闸”和“定时安检”、上海和重庆海关实行提前转关、船边直提等方式,切实提升通关和物流总体时效;再如,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加强口岸管理部门与港口等行业机构以及进出口企业、船公司、船代、报关、货代等不同主体之间的合作对接和信息对碰,实现口岸“通关+物流”一体化服务联动;又如,推进上海海关和上海港务集团支持进口货物转港以提单CIF重庆为条件搭乘穿梭巴士,加快转港装载速度,提升转港效率。

二、主要目标

持续压缩口岸整体通关时间,到2021年底,整体通关时间比2017年压缩一半。开好“渝沪直达快线”,力争将重庆港与上海港之间的水运整体时间控制在下水10天、上水12天左右(特殊情况除外),该时间包括了通关加物流总体运行时间。进一步推动降低报关、货代、船代、物流、仓储、场站服务等环节经营服务性收费,确保2020年底前将单个集装箱进出口环节常规收费压减至400美元以内。

为确保《方案》措施落实、落地,我们将会同重庆海关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培训,扩大政策知晓度,确保企业用活用好跨境贸易方面政策措施。二是配套出台系列细化措施,在此《工作方案》基础上,制定“1+N”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系列政策,不断丰富和完善政策保障体系。三是抓好督促落实,确保《工作方案》各项任务目标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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