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优化金融信贷营商环境的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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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金融信贷营商环境,提升金融信贷服务质量和水平,增强金融信贷服务可获得性和便捷性,促进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具体措施>的通知》(渝委办﹝2019﹞76号)、《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银行违规涉企服务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131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银行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123号)、《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法发〔2017〕22号)等文件精神,市金融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高院、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保监局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优化金融信贷营商环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于2019年12月31日印发。

二、主要内容

《意见》主要从“获得信贷”指标出发,围绕合法权利力度指数、信贷信息深度指数以及征信覆盖面等方面明确十条具体措施,切实提升金融信贷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一是明确加强政策引导、优化信贷流程、降低信贷成本、提高担保支持、推进大数据服务、健全容错机制等措施,进一步提高金融信贷服务的可获得性。在政策引导上,加快建设与民营企业、小微企业需求相匹配的多层级金融服务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增加民营企业、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在优化流程上,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运用金融科技支持风险评估与信贷决策,鼓励综合运用无还本续贷、循环贷款、分期偿还本金、年审制贷款等方式,简化续贷办理流程,支持正常经营的小微企业融资周转“无缝衔接”;在降低信贷成本上,通过开展银行违规涉企服务收费专项治理,清理不必要的“通道”“过桥”环节,引导银行建立差异化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定价机制等措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在提高担保支持上,支持民营企业、小微企业运用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机动车等动产以及应收账款、知识产权等权利进行担保融资,同时,进一步健全政策性担保体系;在推进大数据服务上,持续推进“税银互动”、知识价值信用贷款、商业价值信用贷款、“渝快融”“信易融”“信易贷”等基于信用信息的大数据金融服务和产品创新;在健全容错机制上,推进落实小微企业贷款尽职免责条款。

二是提出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加强信用信息应用等措施,进一步增强金融信贷服务的便捷性。在完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上,推动在渝金融机构加快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实现信用信息体系“全覆盖”,推进金融、税务、市场监管、社保、海关等涉企信用信息的共享开放,破解普惠金融信息不对称、监管不到位等难题,同时,要充分发挥市公共信用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功能,依法开展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公示,持续推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在加强信用信息应用上,引导金融机构推出与民营企业、小微企业信用状况和评级相结合的融资授信服务,支持征信机构、信用评级机构合法利用相关信息为民营企业、小微企业提供信用产品及服务,扩大知识价值信用贷款、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覆盖面和规模。

三是通过加强金融审判、强化金融监管执法等措施,进一步维护公平竞争的金融信贷营商环境。在加强金融审判上,遵循法律规定和金融规律,加强审判指导,统一裁判尺度,依法妥善审理各类金融纠纷案件,严格依法把握背离实体经济利润的过高利息边界,有效降低融资成本,引导和规范金融行为回归本源。在加强金融监管执法上,全面落实金融监管责任制,探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和综合执法机制,减低对金融机构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