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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加力促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9-02 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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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高质量发展大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发改环资〔2024〕1104号)有关精神,按照商务部等国家部委系列文件要求和市委、市政府总体工作安排,我市在上半年推进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基础上,新研究制定了《重庆市加力促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对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补贴政策予以了全面优化升级,加力推进汽车、家电、电动自行车、家装消费品以旧换新,进一步促进消费潜力有效释放。

一、政策出台背景

汽车、家电、家装大宗商品消费历来是居民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汽车、家电、家装消费已由增量市场时代逐步步入增量与存量并重时代,大宗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市场空间巨大。2024年4月,重庆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结合重庆具体实际制定印发了《“爱尚重庆”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提出来推动汽车报废更新、家电以旧换新、家装厨卫消费品以旧换新及实施便利回收网络体系建设四大行动,着力引导和推动以汽车、家电、家居为重点的消费品以旧换新,既满足广大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求,又为经济发展注入强劲活力。在“政策+活动”双轮驱动下,1—7月,全市限额以上单位新能源汽车、家电、建筑及装潢类材料零售额分别增长14.5%、6.0%、6.1%,为实现经济持续稳定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撑。

按照发改环资〔2024〕1104号要求,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国家部委具体指导下,我市积极抢抓新一轮政策机遇,在对标对表国家要求、认真总结前期经验、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深入学习借鉴其他省市好的做法基础上,于8月22日制定出台了《重庆市加力促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配套印发了《关于优化升级实施好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通知》《关于优化升级调整2024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关于推进实施2024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通知》《关于推进实施2024年绿色智能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通知》《关于优化升级调整2024年家装厨卫消费品以旧换新消费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即“1+5”政策体系),对汽车报废更新、汽车置换更新、家装消费贷款贴息等三项政策进行优化升级调整,新增制定出台绿色智能家电以旧换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等两项补贴政策,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促进市场消费潜力有效释放。

二、政策设计的总体考虑

在政策设计和实施上,主要有五个方面的考量:

(一)强化目标导向。重点聚焦老百姓需求程度高、对经济发展贡献大的行业领域,通过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多方协同促进汽车、家电、家居等产品市场消费潜力有效释放。到2024年底,力争实现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25%以上,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10%以上,新能源汽车新增20万辆以上,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10万辆以上,回收旧家电200万台以上。

(二)强化组织统筹。在全市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专班的整体统筹下,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等12个部门联合成立了2024年汽车家电电动自行车家居消费品以旧换新专项工作组,建立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在政策设计优化、组织宣传发动、市场秩序监管、促销资源整合、政策资金保障、政策绩效评估等方面加强协同,确保政策实施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三)强化协同监管。本轮政策实施过程中,确保每一分、每一元补贴资金都用到消费者身上是关键。在具体推进中,将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市场监管、公安等执法部门,加强政策实施执法监督,对扰乱市场行为保持高压震慑态势,坚决防范和打击虚高价格、骗补套补等违规违法行为,确保政策资金使用安全;将加强市区(县)联动,压实区县属地责任,按照“周巡查、月覆盖”要求,组织力量对参与企业加强指导和督导,推进政策高效有序实施;将加强政企联动,组织重点企业、重点品牌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立下“军令状”,压紧压实市场主体责任,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诚信经营。

(四)强化普惠利民。坚持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导向,聚焦绿色、智能、品质、便利、普惠五大方向,着重引导市民换购新能源汽车、一二级能效或水效的绿色智能家电、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绿色家居,乐享品质新生活。坚持政策的普惠性,在政策设计上将尽可能多的群体纳入政策享受范围,力争让更多消费者享受到国家消费政策红利。坚持政策享受的便利性,在政策实施中从便民利民、便捷高效角度出发,加强环节优化和技术赋能,解决政策申报或支付便利化问题,并设置多部咨询电话为群众答疑解惑,督促企业落实力量保障外籍人士、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服务工作,切实提高消费者的体验感和获得感。

三、政策主要内容

围绕“到2024年底,力争实现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25%以上,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10%以上,新能源汽车新增20万辆以上,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10万辆以上,回收旧家电200万台以上”的工作目标,本轮政策一体化优化升级调整或新推出5项消费补贴政策:

(一)升级调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在原下发的《关于推进实施好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通知》(渝商务〔2024〕104号)基础上,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标准由原来的1万元/辆、7000元/辆分别提高至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2万元/辆、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1.5万元/辆。自《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印发之日(2024年4月24日)起申请补贴的消费者,按照新标准执行补贴(已按原政策标准兑付的,将按新标准予以补齐)。消费者按新标准申请补贴,相应报废机动车须在2024年7月25日及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自2024年8月16日起,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消费者新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应于2025年1月10日24时前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通过支付宝、抖音、微信、云闪付等平台搜索“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清晰、完整、准确填报提交申报材料。经市级相关部门网上审核通过后,相应补贴资金将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到消费者银行借记卡上。

市商务委设立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电话咨询热线:023—63636981,023—67787709。

(二)加力实施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在原下发的《关于实施新能源汽车置换补贴的通知》(渝商务〔2024〕116号)基础上,个人消费者在全国范围内售卖转让了2024年5月20日及以前已登记在本人名下的旧乘用车(含新能源车和燃油车),并于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重庆市辖区内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由原实施的分档补贴政策(20万元及以上补贴3000元,20万元以下补贴2000元),调整为按新购车裸车价发票金额的6%、最低不低于3000元、最高不超过1.2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并将卖旧车后购置燃油车新增纳入补贴范围,于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燃油乘用车新车的,按新购车裸车价发票金额的5%、最低不低于2000元、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应于2025年1月10日24时前通过关注“重庆商务委”微信公众号(点击“政民互动”栏目,选择“车补申报”菜单)、“爱尚重庆”微信公众号(点击“系列活动”栏目,选择“车补申报”菜单)或扫描“重庆市汽车置换补贴申报系统二维码”进入我市“汽车消费补贴政策网上申报系统”,清晰、完整、准确提交申报所需材料。经市级相关部门网上审核通过后,相应补贴资金将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到消费者银行借记卡上。该项补贴政策按照“总额控制、先报先得、用完即止”的原则组织实施。

市商务委设立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电话咨询热线:023—63636981,023—67787709。

(三)大力实施绿色智能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政策。自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消费者在经市商务委官网公布的参与零售商所属门店购买 2 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干衣机)、电视(含激光电视)、空调(含家用中央空调)、电脑(品牌机,含笔记本电脑,不含平板电脑、组装机)、热水器(含电热水器、壁挂炉)、家用灶具(含集成灶)、吸油烟机、洗碗机、净水器、投影仪等11类家电产品的,按2级能效或水效标准产品销售价格15%、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产品销售价格20%的标准给予政策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鼓励参与政策实施的零售商对交售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消费者再叠加给予产品成交价2%、最高不超过200元的补贴。其操作程序为:消费者购买家电后,在门店工作人员指引下,下载银联“云闪付”应用程序(APP),在“重庆家电补贴专区”,自主申领家电补贴资格码,然后通过专用收款设备付款,即可直接享受对应家电补贴政策。

绿色智能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23—63636865,023—63636850,023—63636816,023—63636660,023—63636856。

(四)新增实施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消费者在重庆市辖区内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交售了2024年8月20日及以前已在重庆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在本人名下的电动自行车,并在重庆市辖区内的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的,按照500元/辆给予定额资金补贴。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应于2025年1月10日24时前通过关注“重庆商务委”微信公众号(点击“政民互动”栏目,选择“电动自行车补贴”菜单)、“爱尚重庆”微信公众号(点击“系列活动”栏目,选择“电动自行车补贴”菜单)进入我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网上申报系统”,清晰、完整、准确提交申报所需材料。经市级相关部门网上审核通过后,相应补贴资金将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到消费者银行借记卡上。该项补贴政策按照“总额控制、先报先得、用完即止”的原则组织实施。

市商务委设立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电话咨询热线:023—63636981,023—67787709。

(五)优化升级家装消费贷款贴息政策。在原下发的《关于组织实施2024家装厨卫消费品以旧换新消费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渝商务〔2024〕174 号)基础上,对个人消费者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参与活动银行借贷用于旧房装修、局部换新的消费贷款,将贴息时间由原来的6个月延长至最长12个月,贴息标准提高到“按年利率2%、最高不超过4000元”予以贴息。符合贴息条件的对象,可于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重庆市商务委”微信公众号(点击“政民互动”栏目,选择“家装贷款贴息申报”菜单)、“爱尚重庆”微信公众号(点击“系列活动”栏目,选择“家装贷款贴息申报”菜单)或扫描“2024重庆家装厨卫消费品换新贷款贴息申报二维码”链接跳转至“2024重庆家装厨卫消费品换新贷款贴息政策申报系统”,清晰、完整、准确填报提交申请材料,进行贴息政策申报。该项补贴政策按照“总额控制、先报先得、用完即止”的原则组织实施。

(六)关于保障措施。主要包含加强组织统筹、科学细化方案、加强资金管理、加强绩效监测、加强政策宣传五个方面内容。

四、政策中涉及的关键词、专业名词解释

(一)绿色智能家电。绿色智能家电是指采用高效节能技术、环保材料、智能化控制等多种先进技术的家电产品。该政策补贴范围包括 2 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干衣机)、电视(含激光电视)、空调(含家用中央空调)、电脑(品牌机,含笔记本电脑,不含平板电脑、组装机)、热水器(含电热水器、壁挂炉)、家用灶具(含集成灶)、吸油烟机、洗碗机、净水器、投影仪等11类家电产品。

(二)电动自行车。本补贴政策所指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新车,是指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中定义的电动自行车,即以车载蓄电池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或/和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

五、针对核心条款进行问答式举例解读

核心条款1

标题:升级调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

内容:在原下发的《关于推进实施好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通知》(渝商务〔2024〕104号)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补贴标准由原来的1万元/辆、7000元/辆分别提高至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2万元/辆、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1.5万元/辆。

问:对2024年4月24日以来按原标准享受过政策补贴的申报对象,是否补发补贴?

答:是的。对2024年4月24日以来已按原标准享受过政策补贴的申报对象,将按新补贴标准予以补齐发放;对政策优化调整前已申报且符合补贴条件的申报对象,还未享受过政策补贴的,将按新补贴标准予以发放;对政策优化调整后新申报且符合补贴条件的申报对象,执行新的补贴标准。

问:如何申报补贴?

答: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应于2025年1月10日24时前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通过支付宝、抖音、微信、云闪付等平台搜索“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清晰、完整、准确填报提交申报材料。经市级相关部门网上审核通过后,相应补贴资金将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到消费者银行借记卡上。

核心条款2

标题:加力实施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

内容:在原下发的《关于实施新能源汽车置换补贴的通知》(渝商务〔2024〕116号)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补贴标准进行升级调整。

问:卖旧车后,购置新能源汽车和燃油车补贴标准是否一致?

答:不一样。个人消费者在全国范围内售卖转让了2024年5月20日及以前已登记在本人名下的旧乘用车(含新能源车和燃油车),在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重庆市辖区内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按新购车裸车价发票金额的6%、最低不低于3000元、最高不超过1.2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于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燃油乘用车新车的,按新购车裸车价发票金额的5%、最低不低于2000元、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核心条款3

标题:大力实施绿色智能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政策

内容: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购买 2 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11类家电产品,按2级能效或水效标准产品销售价格15%、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产品销售价格20%的标准给予政策补贴。

问:如何查看参与的零售商有哪些?

答:参与的零售商将在市商务委官网上分批进行公告,消费者可随时登录市商务委官网消费品以旧换新专区查看。具体链接:https://sww.cq.gov.cn/ztzl_247/cqsjlcjxfpyjhx/hdzy/

问:消费者购买家电如何操作可享受补贴?

答:为便于消费者操作,真正享受惠民补贴,市商务委制作了详细的操作流程,可以通过登录市商务委官网—消费品以旧换新专区——活动指引进行查看。具体链接:https://sww.cq.gov.cn/ztzl_247/cqsjlcjxfpyjhx/hdzy/

核心条款4

标题:实施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

内容:对符合条件的购买电动自行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按照500元/辆给予定额资金补贴。

问:消费者通过什么渠道申请补贴?

答: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应于2025年1月10日24时前通过关注“重庆商务委”微信公众号(点击“政民互动”栏目,选择“电动自行车补贴”菜单)、“爱尚重庆”微信公众号(点击“系列活动”栏目,选择“电动自行车补贴”菜单)进入我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网上申报系统”,清晰、完整、准确提交申报所需材料。经市级相关部门网上审核通过后,相应补贴资金将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到消费者银行借记卡上。

核心条款5

标题:优化升级家装消费贷款贴息政策

内容:在原下发的《关于组织实施2024家装厨卫消费品以旧换新消费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渝商务〔2024〕174 号)基础上,对个人消费者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参与活动银行借贷用于旧房装修、局部换新的消费贷款,将贴息时间由原来的6个月延长至最长12个月,贴息标准提高到“按年利率2%、最高不超过4000元”予以贴息。

问:该补贴政策什么时候截止?

答:个人消费者借贷时间应于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该项补贴政策资金规模1000万元,资金用完或申报期满政策即止,鼓励消费者“早换新、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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