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船舶大气污染防治,进一步完善对船用燃油质量的监督管理,今(22)日,记者了解到,重庆交通执法总队港航海事支队二大队持续开展船舶燃油质量抽样检测工作。
在嘉陵江忠恕沱码头水域,执法队员联合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对停靠在此的船舶进行船用燃料油抽样检测工作,并仔细检查了燃油检验报告和燃油供受单证、《油类记录簿》等相关文书。
“如果燃油质量不达标,除了污染大气外,船舶在航行中也可能影响设备正常运行,存在安全隐患。”执法队员提醒船方,要切实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在进行供受油作业时做好燃油加注的记录工作,使用合规燃油,杜绝使用低闪点、低标准燃油。
执法队员表示,将强化日常船舶监管,对抽查检验结果实施跟踪,如发现使用不合规船用燃油污染大气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严处。同时,在辖区船舶停泊区、港口码头等区域开展船舶大气污染防治宣传,增强船舶从业人员环保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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