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重庆启动了高校应届毕业生公租房保障服务试点工作,为刚出校园的大学生朋友提供一年租住过渡期。首次入住直接享受1个月免租优惠,过渡期内在中心城区实现就业创业,依法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可申请再免租优惠2个月,累计最长3个月免租。政策落地一年来,已有超过7600户应届毕业生在重庆安了家。
7月1日,记者从市住房城乡建委获悉,随着首批入住毕业生过渡期陆续届满,我市发布了《关于做好高校应届毕业生公租房续租工作的通知》,明确续租条件、申请流程及租金调整标准。
记者根据文件,整理了8个你最关心的问答。
Q1:续租需满足什么条件?
答:已入住的高校应届毕业生过渡期满续租时,应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
①在中心城区工作:中心城区户籍的,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工作)合同或持有中心城区营业执照;非中心城区户籍的,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工作)合同或持有中心城区营业执照,且正在中心城区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含个人身份缴纳)。
②符合住房规定标准:申请家庭在中心城区无城镇住房或属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未享受其他保障性住房,申请之日前三年内在中心城区无住房转让行为;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不具有住房资助能力(在中心城区拥有两套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35平方米以上的,视为有住房资助能力)。
③收入符合以下标准: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收入不高于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人家庭不高于1.1倍,单身人士不高于1.2倍。按202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4321元,2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4753元,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5185元。
收入超标的可以续租,但将按规定调整租金标准。收入超过规定标准但不高于2倍的按公租房租金标准的1.1倍计收租金,高于2倍的按市场租金标准计收租金。
Q2:什么时候提交续租申请?怎么提交申请?
答:过渡期即将届满,仍有租住需求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在过渡期满1个月前提出申请。续租申请提交方式有线上和线下两种:线上可登录重庆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网站—网上办事大厅—高校应届毕业生申请—续租办理提交申请,也可备齐材料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承租房屋所在小区房管中心办事窗口提交申请。
*温馨提示:大学生续租功能正在紧张调试中,预计很快上线。请大家先准备齐资料,待功能开通后,小C会通知大家!
Q3:续租时提交哪些材料?
答:高校应届毕业生续租时应如实填写续租申请表,提交申请承诺和授权书,以及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明
本市户籍人员提供身份证和户口簿,非本市户籍人员提供身份证和居住证。
②工作收入材料
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工作)合同的提供劳动(工作)合同,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
社保缴纳情况可以通过部门数据互认共享获取的,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③婚姻状况材料
已婚人员提供结婚证、离婚人员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④增加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的,新增人员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无工作收入核定为零的提供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证(一、二级残疾)等材料。
*温馨提示:续租申请表可在重庆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网站—网上办事大厅下载,也可到小区房管中心办事窗口领取,网上申请无需下载或领取表格,按要求填写信息即可。
Q4:原1名或2名毕业生承租一室一厅的,可以续租一室一厅吗?
答:不能,但可以增加配偶、未成年子女或其他共同居住的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续租一室一厅。若不能增加人员,应换租至单间配套,不愿换租的,可以继续租住,但将按规定调整租金标准,租金按公租房租金标准的1.5倍计收。
Q5:一室一厅换租单间配套怎么提交申请?
答:已入住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在过渡期满1个月前,前往承租房屋所在小区房管中心办事窗口提交换租申请,如实填写换租申请表(申请表可在网上下载,也可到小区房管中心办事窗口领取),提交身份证明、工作收入等相关材料。通过审核的进入公租房换租轮候库,按轮候顺序依次配租,配租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Q6:过渡期满,还能享受免租优惠吗?
答:按照高校应届毕业生公租房保障服务试点工作通知要求,过渡期内实现就业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可再享受2个月免租优惠,过渡期满后,未享受或正在享受免租但时间不足2个月的,不再享受免租优惠。
Q7:续租审核不通过或没申请续租怎么办?
答:过渡期满未申请续租或续租审核不通过的,应退回住房,暂时不能退回的可以继续租住,但将按规定调整租金标准。过渡期满后,前3个月按公租房租金标准的1.5倍计收租金,3个月满后按2倍计收租金。
Q8:续租时如何缴纳履约保证金?
答:通过续租审核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期限最长5年。签订合同时需按照承租公租房3个月的租金标准缴纳履约保证金,租住过渡期缴纳的1个月租金标准的履约保证金可以抵扣。
需要续租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在过渡期满1个月前提出申请即可。如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重庆公租房咨询热线:023-63651390,或拨打小区房管中心电话咨询。

15个试点小区房管中心咨询电话。图源:重庆公共租赁房
您即将离开“重庆市人民政府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