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不宜食用碘盐的人群对未加碘食盐的食用需求,我市将在全市遴选1家未加碘小包装食盐供应企业。8月30日,记者从市经济信息委获悉,遴选出的这家企业供应期将从明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可在全市开展未加碘小包装食盐批发,并在全市布设销售网点。
市经济信息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企业申报条件包括:须是持有效期内证书的全国省级食盐定点批发企业或重庆市内省级以下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企业遵守盐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未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已在全市开展食盐批发业务;企业销售的未加碘小包装食盐符合食盐质量安全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届时,市经济信息委将组织专家根据企业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评审标准附图),并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入选企业候选名单。在通过公示期后,对综合排名第一的企业予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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