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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金白银奖励!重庆高新区出台一揽子措施吸引创投风投集聚发展

发布时间:2023-12-22 10:31
发布时间:2023-12-22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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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0日,重庆日报记者从西部(重庆)科学城获悉,为进一步优化股权投资环境,《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关于打造西部创投中心的若干措施》(下称《措施》)近日出台,抛出一系列“橄榄枝”,加快聚集优质投资资源,打造西部创投中心,服务主导产业及科技创新发展。

据介绍,为吸引创投风投集聚发展,《措施》给出了落户奖励、募资奖励、经营发展奖励、办公购房租房补助等多项支持。

比如,对新设立或新迁入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公司制),规范运营一年的给予落户奖励。其中,实缴注册资本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按实缴注册资本0.8%给予一次性奖励;实缴注册资本达到5000万元(含)以上的,按实缴注册资本1%给予一次性奖励。

又如,在经营发展奖励方面,《措施》提出对上一完整会计年度利润总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企业(公司制),最高按照上一年度利润总额的3%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据悉,为引导创投风投机构投资,《措施》也提出了多项奖励措施。

比如,鼓励创投风投机构加大对重庆高新区内企业投资,每投资一家,按投资额5%给予一次性奖励,每家每年最高奖励不超过100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措施》还鼓励创投风投机构加大对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创新企业的投资力度,对以增资扩股方式投资重庆高新区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创新企业2年以上的创投风投机构,按照实际投资额的7%给予奖励。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进行孵化投资2年以上的,按照实际投资额的8%给予奖励。每投资1家企业最高奖励人民币100万元,每家创投风投机构年度累计奖励不超过500万元。

此外,为分担创投风投机构的投资风险,《措施》还提出,对注册在重庆高新区的创投风投机构,投资重庆高新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失败的,按照其损失金额大小,单个机构给予最高50%的风险补偿,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据悉,《措施》适用于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和统计关系在西部(重庆)科学城核心区(重庆高新区直管园)范围内的创投风投机构,以及与重庆高新区管委会签订相关合作协议的区外创投风投机构。相关机构可登录重庆高新区管委会官网查询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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