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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中心城区划分4类声环境功能区 为噪声污染防治提供标准依据

发布时间:2023-07-27 10:21
发布时间:2023-07-27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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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进一步做好重庆市中心城区声环境保护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14条等规定,重庆印发了《重庆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3年)》(以下简称《方案》),将中心城区建成区划分为4类声功能区。

据介绍,本次《方案》划分充分考虑城市快速扩张,对新建成区全部进行了划分,将中心城区建成区划分为4类声功能区共计1391.7平方公里。其中1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159.3平方公里,占划分总面积的11.4%;2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680.4平方公里,占划分总面积的48.9%;3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376.6平方公里,占划分总面积的27.1%;4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175.4平方公里,占划分总面积的12.6%。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步伐加快,城市规划不断调整,城市路网快速扩张,城市内部用地结构不断变化,但是仍有82.3%的城市功能区相对稳定,声功能区未作调整。对城市功能区发生变化的地块,依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相关要求,根据区域规划用地性质调整和实际用地现状变化情况,进行了实时的调整。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是区域规划调整、产业布局引导和用地结构优化的科学依据,同时,也让声环境管理有据可依,为噪声污染防治提供重要依据和手段。”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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