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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在渝院士牵头科技创新引导专项3月1日起开始申报 每个项目给予50万元资助

发布时间:2023-03-01 13:37
发布时间:2023-03-01 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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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科技局获悉,2023年在渝院士牵头科技创新引导专项3月1日起开始申报。该专项资助对象为全职在渝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简称“在渝院士”),每个项目一次性给予50万元财政经费资助。

据介绍,在渝院士牵头科技创新引导专项分为基础研究与前沿探索、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两个类别。

其中,基础研究与前沿探索类项目重点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和我市重点产业发展需求,聚焦基础、前沿、新兴、交叉学科领域,开展前瞻性、引领性、交叉性基础前沿研究,着力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重大突破,培养创新人才和团队,增强源头创新能力。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类项目坚持需求导向和应用导向,注重产学研协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重点围绕我市优势特色产业、经济社会重点领域发展需求,聚焦智能科技、生命健康、绿色低碳等主攻方向,开展具有全局性影响、带动性强的共性关键技术、产品和标准的研发攻关,培养创新人才和团队,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创造高品质生活提供科技支撑。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据了解,牵头在渝院士原则上应为项目负责人,院士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担任项目负责人的,可指定其他人担任项目负责人,但院士本人必须为项目参与人。项目由牵头在渝院士(或由院士指定其他项目负责人)依托所在单位或与之开展合作的市内企事业单位进行申报,每位在渝院士牵头或参与的项目限定1项。

项目负责人需登录“重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科研项目(新)(http://www.csti.cn/govwebnew/index.htm)”进行申报,申报时间为3月1日9时—3月31日16时。由于采用“无纸化”申报,项目负责人只需在线确认提交电子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材料。另外,项目经费使用实行“包干制+负面清单”管理,申报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但须提交《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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