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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各族人民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重庆代表团代表谈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

发布时间:2026-03-11 07:05
发布时间:2026-03-11 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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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两会期间,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提请审议,这是我国民族工作领域的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全国人大代表,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西南政法大学教授付子堂和全国人大代表、市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钱建超在审议中表示,这部法律的制定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让民族工作法治体系更加完备。

在重庆这个多民族地区,如何以法治力量促进各族人民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两位代表表达了自己的观点。

民族工作法治体系更趋完善

“这部法律具有特殊的历史地位和时代意义。”付子堂认为,草案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将“十二个必须”等重大理论创新成果转化为法律规范,构建了涵盖思想引领、精神构筑、交往交融、共同发展、保障监督的完整法治体系。

他说,从民族事务法治化的演进脉络看,这是一次“做制度加法”的智慧选择。“随着时代发展,我们愈发需要一个更聚焦共同性、更着眼全社会、更突出促融合的法律制度。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解决的是各民族‘怎么处’、共同体意识‘怎么铸’的问题,重在促进全社会范围内的民族团结进步,更注重法律制度的指导性与开放性,以回应新时代民族工作的法治需求。”

钱建超表示,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有利于不断巩固各民族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和法治基础,同心共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有利于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统一和尊严,用法律保障民族团结、维护各族群众合法权益,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不断提高民族事务治理能力和水平;有利于进一步明确维护国家统一、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是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责任,进而坚定各族人民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用法律武器有效防范和化解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

构筑精神家园、增进文化认同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长远和根本是增强文化认同,建设各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付子堂特别关注草案中关于“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专章设定。

付子堂解读说,草案第11条规定,国家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明确要求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不断增进“五个认同”(即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值得关注的一点是,草案贯彻落实宪法规定,对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出明确法律要求,并规范了教育教学、公务活动、公共场合等领域的用语用字。

钱建超同样对精神家园建设予以关注。他认为,制定这部法律有利于推动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推动中华民族成为认同度更高、凝聚力更强的命运共同体。

推动共同发展、实现共同富裕

促进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物质基础和奋斗目标。

草案从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生态文明建设、兴边富民行动等多个维度作出具体部署,着力破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扎实推动各民族共同富裕。

付子堂注意到,草案还健全了工作协调、财政投入、人才支持、监测评估、风险防范化解以及违法追究等全链条保障监督机制。“这些制度设计相互衔接、协同发力,为实现各民族在现代化进程中并肩前行、共享发展成果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他表示。

钱建超谈到,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和《重庆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条例》的制定实施,必将推动全市民族事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民族地区加快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扎实推进各民族共同富裕,不断实现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凝聚磅礴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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