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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内陆实践到国际公约 重庆先行先试探索陆上贸易新规则

发布时间:2026-03-09 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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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全国两会,重庆代表团提出全团建议——《关于加快可转让货物单证规则落地推动陆上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可转让货物单证一般用于海运,重庆身居内陆腹地,为何要在全国两会期间提出相关建议?

因为重庆是铁路领域可转让货运单证最早的探索者,并推动联合国通过了相关公约,此举有助于推动陆上贸易规则的完善,助力内陆地区高水平开放和高质量发展。

重庆探索得到国家认可

时间拨回2016年,重庆发现,全球贸易规则“被海洋主导”,内陆地区在国际贸易中容易受制于人。

能不能建立一个以铁路为基础的陆上贸易规则,让内陆城市拥有相同的贸易话语权?

按照这一理念,重庆以中欧班列(渝新欧)为依托,在国际物流枢纽园区率先启动探索,希望为铁路运输“争取”到提单资格。

重庆主动对接多家拥有海外分支机构的中资银行,推动金融机构认可铁路提单的资金结算效力,从根源上打消企业对资金安全的顾虑。

在货物选择上,重庆选择了汽车——不易损坏,保值性强且有成熟的销售渠道。2017年12月22日,全球首单“铁路提单国际信用证”结算的德国进口汽车抵达重庆铁路口岸,标志着重庆在陆上贸易规则探索中迈出关键一步。

2018年3月23日,以铁路提单国际信用证作为结算方式的12台平行进口车抵达重庆铁路口岸,实现铁路提单首次批量化运用;同年7月,两台平行进口车搭乘西部陆海新通道铁海联运班列抵达重庆,探索从“铁路提单”成功拓展至“多式联运提单”,为跨运输方式的单证物权化提供了实践样本。

2019年,重庆在全国率先启动铁海联运“一单制”试点,先后落地全国首笔铁路提单质押融资、首笔多式联运“一单制”数字提单信用证等多项标志性业务,逐步构建起覆盖铁路、铁海联运的多元化运输单证金融服务体系。

重庆的努力,得到国家层面的认可。国务院发文支持有条件的自贸试验区探索赋予国际铁路运单物权凭证功能;重庆铁路提单信用证融资案例入选全国自贸试验区最佳实践案例;重庆成为全国首批铁路运输单证金融服务试点地区。

推动形成国际公约

规则的落地,离不开司法保障。

2019年,某贸易公司通过中欧班列(渝新欧)进口了一批汽车,然后转卖给重庆一家汽车销售公司,并同时转交铁路提单。但后者向负责运输的货代企业出示提单,要求提车时却遭到拒绝,理由是不认可铁路提单“可转让”。为此,这家汽车销售公司起诉该货代企业,要求确认其享有货物所有权并交付货物。

这个看似普通的商事纠纷案,其实是个难题。因为铁路提单是中欧班列开行后才产生的新事物,它的流转能否代表货物的流转,在法律上尚未有过先例。

鉴于此案是商业实践发展而产生的新类型纠纷,重庆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走访了相关部门,经过多方查询资料、反复探讨论证,最后认为,以铁路提单的流转代替货物流转的做法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合法、有效。

2020年6月,重庆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宣判,确认持有铁路提单的原告享有铁路提单项下车辆的所有权,被告应向原告交付车辆。这也标志着,全国首例涉及铁路提单的物权纠纷案在重庆画上句号。

重庆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一纠纷案,受到国内外法律界、商界、金融界的广泛关注。最终判决结果对铁路提单及其基本交易模式予以肯认,也明确了铁路提单交易的相关规则,有助于促进贸易、运输、金融等相关行业主体厘清铁路提单的相关法律问题,增强市场主体之间的信赖,回应市场主体的贸易和融资需求。

“重庆不仅是最早开展铁路运输单证物权化探索的城市,也是最早对铁路提单效力作出司法裁判、最早承办联合国贸法会专题会议的城市。”市政府口岸物流办相关负责人说。

2025年12月,联合国通过《可转让货物单证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中国常驻维也纳联合国和其他国际组织代表李松大使指出,《公约》构想始于重庆和四川在中欧贸易中创造性使用跨境铁路运单开展融资的探索和实践;中方2019年提出的立法建议,正是基于重庆的成功经验。

目前,《公约》在联合国的审批程序已全部完成,计划于2026年下半年在加纳首都阿克拉举行签署仪式。根据《公约》规定,《公约》将在第10个国家批准加入后180天正式生效,生效后将为我国陆上贸易高质量发展带来重大机遇。

规则探索脚步不停

今年1月6日,为响应《公约》落地、探索应用场景,陆海新通道运营重庆有限公司签发首张基于《公约》的国际铁海联运“一单制”提单。该批运输货物为货值约302万元的机械设备,从重庆出发,经铁路运抵广西钦州港后换乘海船前往越南海防。

“这不仅仅是一张运输单证的改变,更是对国际贸易规则的一次主动接轨与商业应用的前置探索。”市政府口岸物流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公约》提供全球统一法律框架的背景下,此次测试签发,是对未来多式联运单证标准化、物权化、金融化方向的一次重要压力测试与业务预演。

他还表示,重庆针对陆上贸易规则的探索不会就此停歇,而是继续协同法律、金融及产业链各方,进一步研究完善配套机制,让创新成果尽快转化为实实在在的贸易竞争力,助力构建更加畅通、高效的国际物流与贸易新格局。

例如,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委金融办、市大数据发展局、人行重庆市分行联合印发了《加快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一单制”数字提单应用若干措施(试行)》,从强化数字提单平台建设管理、完善数字提单标准规范、拓展数字提单综合服务功能、加强数字提单推广应用四大方面,提出17条具体举措。

又如,巴南区重庆公路物流基地以创新开发应用“公路提单”为切入点,构建“通用型国际贸易术语+跨境公路运输国际贸易附加术语”的术语体系,填补了我国跨境公路运输领域陆上贸易规则的“空白”,有力推动西部陆海新通道高水平制度型开放。

从率先破局铁路提单物权化,到推动《公约》落地,再到持续深耕多式联运与数字提单创新,重庆以先行先试的勇气,打破了国际贸易长期由海运规则主导的格局,为内陆地区参与全球贸易搭建起更公平、高效的制度桥梁。未来,重庆将继续以规则创新为核心引擎,让可转让货物单证的制度红利持续释放,书写内陆开放高地建设的新篇章。

从重庆实践到国际公约

2016年 重庆启动铁路提单探索

2017年12月 全球首单用“铁路提单国际信用证”结算的货物抵达重庆

2018年7月 重庆成功探索“多式联运提单”

2019年 重庆在全国率先启动铁海联运“一单制”试点

2025年12月 《联合国可转让货物单证公约》正式通过

2026年1月6日 重庆签发首张基于《公约》的“一单制”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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