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记者从重庆市医疗保障局获悉,根据近日印发的《重庆市集采药品“进村卫生室、进民营医疗机构、进零售药店”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12月起,重庆将正式启动集采药品“进村卫生室、进民营医疗机构、进零售药店”(以下简称“三进”)活动,让改革惠及更多群众。
据悉,此次“三进”的集采药品,为在国家和重庆市集中带量采购落地执行的中选药品中,来确定《重庆市“三进”集采药品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由市医保局统一发布《清单》,并实施动态调整。企业按不高于集采中选价格供应。参加单位采购集采药品的周期按照各批次集采序时进度执行。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首批参加单位将纳入一定数量村卫生室、零售药店,稳妥有序扩大覆盖范围,逐步向民营医疗机构、线上平台延伸。参加单位名单面向社会公开,便于群众查询。
按照《方案》,村卫生室自愿参加,在《清单》中自主遴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
医保定点民营医疗机构自愿参加,在《清单》中自主遴选药品,并根据自身需求申报采购需求,鼓励民营医疗机构实行“零差率”销售,并对销售价格进行承诺。
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自愿参加,鼓励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定点零售药店积极参加。在《清单》中自主遴选药品,并根据自身需求由药品零售连锁总部或单体药店申报采购需求。药品可按照实际购进价格按一定比例加价销售,鼓励实行“零差率”销售,并对销售价格进行承诺。零售药店在线上平台销售集采产品,线上销售价格应与线下门店一致,并在线上平台销售的药品名称前标识“集采药品”字样,可能产生的配送服务费,可在药品价格外另行计算。
此外,集采药品将做到“五统一”,即统一设置销售专柜(区);统一采用双标签公示药品价格(集采药品中选价格、销售价格);统一优先配备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用药;统一进行销售价格承诺;统一公布医保部门咨询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