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针对7个区县启动防汛Ⅲ级应急响应 13个区县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发布时间:2024-08-10
2024-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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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9日17时,重庆市水利局和重庆市气象局联合发布中小河流涨水风险提示。

预计,8月9日20时-10日20时,13个区县部分中小河流有涨水风险。

风险高:潼南。

风险较高:铜梁、大足、开州、彭水、黔江。

有一定风险:荣昌、垫江、梁平、云阳、巫溪、石柱、酉阳。

记者从重庆市应急管理局,按照《重庆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和《关于切实加强“七下八上”关键期应急响应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经会商研判,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8月9日13时,针对预报局地有暴雨、大暴雨的潼南区、大足区、荣昌区、开州区、石柱县、彭水县、黔江区等7个区县启动防汛Ⅲ级应急响应。

同时,针对预报有大雨和中小河流涨水风险高的万州区、铜梁区、合川区、永川区、璧山区、北碚区、綦江区、江津区、酉阳县、梁平区、云阳县、巫溪县、城口县等13个区县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有关区县要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提前预置应急力量和物资,加强基层各类网格队伍动员,做好断路、断网、断电情况下抢险救灾的充分准备,全力确保安全度汛。

要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全面落实直达基层一线的预警发布和“叫应”机制;强化风险研判,落实快速响应,果断转移受威胁群众,确保“应转早转、快转、尽转”;强化应急响应刚性约束,构建预警、响应、反馈核实工作闭环。

同时,本轮降雨伴有阵性大风,各区县要加强对铁皮厂房、临时搭建物、工程塔吊、户外高层建筑广告牌、高空作业装置、高空项目、游乐设施、工地工棚、地下空间等重点点位的风险排查,及时排除隐患。

一旦收到强对流天气预报、预警,或遭遇突发极端天气,果断采取“停工、停运、停航、停游、停业”等熔断措施,停止塔吊、施工升降机、吊篮等高空设备运行,关停景区高空项目,实施游客限流或封闭管控,做到不安全、不开放,不安全、不运行,务必确保安全。

要落实山洪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要求,盯紧切坡建房、河道工地、公路沿线、旅游景区、山区民宿等易出险区域,紧急情况及时熔断止损,严防出现人员伤亡。

要加强中小水库、病险水库、尾矿库“头顶库”等高风险点位巡查防护,各级河长、库长、点长立即到岗履职,全面排查江河堤防、城市排涝薄弱环节,提前消除各种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