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庆租房的小伙伴看过来,每个月交租有压力?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办理条件>>
缴存人及其配偶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在房屋租赁期内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额度>>
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一年的租赁费用。
租赁商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提取金额不超过一年的提取限额,提取限额具体如下:
非多子女家庭
中心城区缴存人
每人1800元/月(21600元/年)
夫妻双方3600元/月(43200元/年)
中心城区以外区县缴存人
每人1500元/月(18000元/年)
夫妻双方3000元/月(36000元/年)
多子女家庭
中心城区缴存人
每人2700元/月(32400元/年)
夫妻双方5400元/月(64800元/年)
中心城区以外区县缴存人
每人2250元/月(27000元/年)
夫妻双方4500元/月(54000元/年)
办理方式>>
01 线上办理
已申报婚姻信息的缴存人可通过“渝快办”APP,重庆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个人网上服务大厅等线上渠道自助办理租房提取,无须提供任何材料。
对于多子女家庭办理租房提取的,需临柜办理。
02 线下办理
缴存人除通过线上渠道办理租房提取外,也可通过临柜方式申请办理,并提供身份证件原件,及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
租赁公共租赁住房自住的,应提供:
1.与当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机构签订的租房合同;
2.租金缴纳证明;
3.缴存人应提供结婚证、《单身声明》等婚姻证明材料(婚姻信息已成功申报且未发生变更的,无须提供婚姻证明材料)。
租赁商品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应提供:
结婚证、《单身声明》等婚姻证明材料。
缴存人申请按多子女家庭额度进行租房提取的,除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证明父母和子女关系的居民户口簿;子女与缴存人未在同一户口簿的,可使用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材料代替。
多子女家庭认定:
多子女缴存职工家庭是指有两个(含)以上子女的职工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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