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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损坏轨道交通设施 交通执法部门及时处置发提醒

发布时间:2025-07-07 17:58
发布时间:2025-07-07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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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在市政配套改造施工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损坏轨道交通设施设备。7月7日,重庆交通执法总队轨道交通支队四大队通报了这起案例。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第1眼TV-华龙网记者 刘艳 摄

“当日,我们接到支队指挥中心通知称,轨道交通1号线朝天门站2号口外设施设备遭破坏。”市交通执法总队轨道交通支队四大队迅速响应,赶到现场勘查发现,陕西路基良广场路口围挡施工区内,两条轨道交通排污管道及一个集水井被损毁。

调查显示,某公司在夜间市政配套改造施工中,因操作挖掘机不慎损坏轨道交通设施设备。

四大队当即立案督办,责令责任方恢复设施设备功能,同时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执法服务工作。

“7月1日,新修订的《重庆市轨道交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执法队员说,该《条例》主要涉及规划与建设、综合开发、运营安全与服务、安全保护区、法律责任等多方面内容。结合此次案件,重庆交通执法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和施工单位:

建设以及施工作业的单位、个人应当严格执行轨道交通保护方案,并在作业过程中对作业影响区域进行动态监测,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

市民若发现站内标志标线不清晰或者有缺损的情况,请及时拨打轨道交通支队指挥中心电话(023-63212345)反映,以便相关部门尽快处理。

重庆交通执法部门也将持续加大对轨道运营企业车站及车间的监督检查力度。针对开通不久的轨道交通6号线东站段,大队将强化对轨道高架沿线及轨道站点的巡查力度,重点排查运营企业的应急预案制定情况以及防洪防汛应急物资储备情况等,保障轨道安全平稳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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