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轻你的筹资压力,重庆“商转公”可直转了!
12月30日,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商转公贷款直转业务的通知》,无需借款人自筹资金结清原商业贷款,就可实现“商转公”,大大减轻借款人的筹款压力。目前,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5家银行可以办理该业务。
公告原文:
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减轻缴存人在办理住房公积金“商转公”贷款业务过程中,自筹资金结清原商业贷款的压力,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商转公直转贷款业务。
商转公贷款直转业务的优势
常规的“商转公”置换贷款业务办理模式,需要缴存人自筹资金结清原商业贷款。政策推行后,通过办理第二顺位抵押的方式实现商转公贷款直转,缴存人无需再自筹资金结清原商业贷款,从而缓解缴存人的筹资压力。
贷款条件
缴存人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直转业务的,除应符合现行“置换贷款”政策规定的办理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原商业贷款所购住房能办妥第二顺位抵押登记手续;
(二)原商业性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须为同一银行;
(三)缴存人同意自筹资金偿还商业贷款剩余本息超出商转公贷款差额部分。
现有5家银行可办理
目前已在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5家银行推行办理,其余公积金贷款合作银行将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推行。
下一步,重庆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积极协调其他合作银行,逐步扩大商转公直转业务开展范围,努力办好顺民意、惠民生、暖民心的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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