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重庆市交巡警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为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渝东南高速公路实际情况,重庆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总队高速公路第三支队从即日起对G65包茂高速公路大观至洪安段、G69银百高速公路南川段、S27南两高速公路南川段、S22南万高速公路南川段、G5515张南高速公路黔江段、S26酉沿高速公路酉阳段、S63秀松高速公路秀山段实施分车型限车道整治。
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行驶上述路段应当在右侧行车道通行。若违规占用左侧行车道、应急车道通行,辖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严管严查。按照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之规定,中、重型货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处警告或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的处罚,记3分;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行驶的,处100元罚款的处罚,记3分;有其他违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和记分。
当前浏览器版本过低,建议升级到Internet Explorer
9及以上版本或者安装Chrome内核浏览器获得最佳浏览体验。查看详情
更换或升级浏览器以获得最佳体验。
当前浏览器版本过低,可能会有安全风险且无法正常显示。建议您升级或使用其他浏览器。
若您当前使用的浏览器为QQ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仍出现该提示,请切换至极速模式。
您即将离开“重庆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