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标题 | 南岸区一药房违规向患者售卖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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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 | 2024-03-17 |
留言摘要 | 南岸区海棠溪街道御峰八坊小区外某药房违规售卖处方药。 |
答复日期 | 2024-03-19 |
答复内容 | 经核实,涉事药房在职业药师不在岗的情况下,向患者销售处方药“冰硼散”,违反了《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南岸区市场监管局责令药房经营者立即改正,要求在执业药师或其他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时,应当做好挂牌告知,并停止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 |
答复单位 | 南岸区市场监管局 |
发布单位 | 重庆市“民呼我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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