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1日,群众通过重庆市“民呼我为”反映,秀山县某幼儿园向家长收取“六一”演出服装费,涉嫌乱收费。
重庆市“民呼我为”收到留言后,经初步核实,及时转秀山县核查办理。
经秀山县教委核查,群众反映的幼儿园按200元/人标准,向家长收取“六一”演出服装费情况属实,系违规收费行为,秀山县教委责令涉事幼儿园立即清退。目前,涉事幼儿园已将所收的22200元费用全部退还家长。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幼儿园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秀山县教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县各幼儿园严格执行相关收费政策,严禁乱收费。同时,认真核实处理教育乱收费相关问题线索,营造风清气正教育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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