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长江流域面积最大的支流,嘉陵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意义重大。12月12日下午,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嘉陵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决定》实施情况的报告。
2022年1月1日起,《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嘉陵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决定》(以下简称“重庆决定”)和《四川省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四川条例”)同步施行。今年10月,川渝两省(市)人大常委会联合开展了嘉陵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
报告显示,今年1-10月,嘉陵江干流重庆段水质保持为优,3个国控断面和1个市控断面水质均达到Ⅱ类,流域内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重庆决定”实施以来,全市上下进一步压紧压实嘉陵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共建共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相关区县和市级有关部门层层部署、一体贯彻,公、检、法协同发力,协同保护机制不断健全完善,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向好。
嘉陵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作,川渝协同保护任重道远。目前,我市市级层面与四川省签订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合作协议23份,我市嘉陵江流域14个区县与毗邻的四川省市(县)签订合作协议20份,协同保护氛围日益浓厚。此外,重庆市会同四川省联合编制“六江”(即长江、嘉陵江、乌江、岷江、沱江、涪江)生态廊道建设规划,统筹上下游、左右岸、水陆域开展生态缓冲带和生态隔离带建设。
报告称,协同保护成效初步显现,两地编制实施铜钵河、琼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川渝联防联治方案(计划),共同投资22亿元实施96个项目,目前完成投资10.45亿元、实施项目65个,推动四川大竹县石桥铺镇600余人生活污水接入重庆梁平区碧山镇华滩坝污水处理站处理,实现毗邻地区环境基础设施共享,跨界河流“一体化”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
同时,川渝两地联合开展常态化巡河,完善四级河长制组织体系,嘉陵江流域重庆段共设市级河长6名、区级河长7名、乡镇(街道)级河长40名、村(社区)级河长136名。会同四川省建立全国首个跨省市联合河长办,常态化开展跨界河流联合巡河,共同整治一批跨界河流难点问题。
报告也指出,嘉陵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虽取得积极进展,但在统筹推进、资源整合等方面仍有不少差距,水质有待进一步提升。对此,执法检查组建议,持续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推进生态保护修复,深化跨界污染协同治理,优化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切实保护好嘉陵江水生态环境,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