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000739807400M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2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重庆市渝中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
法定代表人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重庆市渝中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依法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 受理消费者投诉并进行调查、调解 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反映相关情况、提出建议 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 参与商品和服务质量等监督检查和测定 | |||
住所 |
重庆市渝中区临华路50号 | |||
法定代表人 |
陈洁 | |||
开办资金 |
2(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0 |
0 | |||
网上名称 |
重庆市渝中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
从业人数 |
8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况 |
好。无违法违纪行为。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2022年,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在各科所队和各理事成员单位的支持配合下,消委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消费纠纷化解 切实做到职能职责内有诉必接、有案必转、及时处理、限期答复,与大中型企业建立“直通直联”工作机制,将投诉咨询信息转至直通直联企业,第一时间从源头上提高消费纠纷处置效能。截止12月20日,共受理消费投诉529件,办结率98.87%,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7.4万余元,接待消费者来访或接受咨询200余人次,报送消费投诉典型案例8件。着力解决消费者“急、难、愁、盼”,获得消费者好评,并收到消费者赠送锦旗和感谢信,成功调解驴妈妈康养旅居项目退款纠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0.2万;成功调解广东碧桂园旅居房产退款纠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万元;成功调解美圣美邦医美纠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万元;成功调解花千树婚介退费纠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98万元;成功调解海派健身退费纠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16万余元;成功调解金鼎跃腾旅居房产退款纠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2万元。 (二)强化消费监督 一是充分运用约谈、劝谕、点评等职能加强消费监督。针对消费者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约谈相关行业企业,劝谕改正,要求企业依据法律法规妥善解决消费纠纷,督促经营者建立和完善首问负责、先行赔付等制度,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先后约谈了投诉较多的婚恋中介公司、医疗美容机构、旅居房地产咨询公司等,劝谕改正,督促其妥善解决纠纷;联合区文旅委、区法院联合召开“渝中区规范康养旅游约谈会”,约谈中旅、国旅、春秋、渝之旅、驴妈妈等11家投诉量大的旅行社,要求涉及老年群体康养旅游项目应合规经营,细化合同内容、履行提示告知义务、注重安全保障、制定合理的退出机制;与市消委会、南岸区消委会联合约谈重庆市二次供水限责任公司,督促该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尽到水费及滞纳金收缴的提示告知义务,妥善处理相关纠纷,避免引起负面舆情;开展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点评活动,通过线上线下同发力、约谈普法相结合的方式,对网络购物、教育培训、预付卡消费等三大领域的6类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开展分析点评。 二是开展消费调查和体察,主动收集消费维权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互联网外卖平台消费体察活动和理性养老保健食品消费体察活动,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力量,邀请了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区消委会理事单位、媒体代表、消费者代表,先后走进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饿了么)和OLE超市,深入了解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和保健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的真实状况,提振消费信心,净化消费环境。组织开展消费者满意度调查活动,主动收集消费者真实感受,掌握消费维权堵点、痛点。 三是开展消费者满意度持续提升调研工作。采取个别访谈、调查问卷及进行座谈的形式开展此次调研。向区发改委、区商务委、区城管局、区统计局、区文旅委、区市场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等常务理事单位发出《关于开展消费者满意度调研工作的通知》,严格按照提纲里涉及的访谈内容,请其单位工作人员代表以消费者身份围绕本地消费生活场景参与调研,收集区发改委、区城管局、区统计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管局共5份问卷,对区商务委、区文旅委单位工作人员代表采取面对面访谈,在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上通报相关情况,并进行专题调研。 (三)推进消费教育引导 一是为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着力提升渝中区消费环境,区消委会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围绕消费维权年主题“共促消费公平”组织开展202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十大系列活动。发布食品安全专题视频短片、制作“消费维权在行动”等3•15主题宣传海报、实施消费产品质量抽检、开展销毁假冒伪劣产品、走进行业协会宣讲年主题等,多维度扩大消费维权关注度,不断提高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效能。 二是组织开展“敬老护幼”消费维权青年志愿者行动。成立消费维权青年志愿者队伍,开展“敬老护幼”消费维权青年志愿者行动,重点关注防范意识较弱、维权能力较低的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群体,走进校园、走进社区、走进养老院、走进商超,开展宣传咨询服务活动9场次,出动消费维权青年志愿者200余人次,现场接受消费者咨询约15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3000余份。 三是召开2022年消费维权情况通报会。联合渝中区市场监管局“守法诚信经营,共促消费公平”为主题,召开2022年消费维权情况通报会,区委宣传部、区商务委、区文旅委、区法院,经营者代表、行业协会代表及媒体记者参加了会议,旨在进一步提升广大消费者的消费安全意识,增强经营者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第一责任人意识,着力营造公平、安全、诚信的消费环境。 四是发出消费倡议、警示提示。围绕2022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向广大经营者、消费者、社会各界发出倡议: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消费权利的公平保障,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勇于对消费不公说“不”。通过各类媒体发布2022年春节期间消费提示、老年群体保健食品销售欺诈行为消费警示、中秋节消费提示等消费警示提示,联合宜宾市消保委联合发布国庆重阳安全消费提示、“双十一”消费提示、医疗美容消费提示等消费警示提示。 五是举办“防范养老诈骗大讲堂”。以“传销的危害及辨别”“保健食品科普知识和虚假宣传骗术揭秘”“消费维权小知识及养老诈骗典型案例”为题,采取案例讲解和现场互动等形式向老年人揭露养老诈骗的“套路”手法,劝导老年人守好养老钱。 (四)开展示范创建 一是为倡导诚信经营,强化经营者消费维权的责任意识,结合“百千万”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工程,聚焦“放心消费、省心维权”、“守护安全畅通消费”主题,组织引导辖区企业、商场、个体工商户参加诚信示范创建活动,通过示范带动,以点带面,有力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今年,新认定65家“渝中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经营户)”和68家“2020年度消费维权诚信个体工商户”,组织重点企业签订“放心消费”承诺书。二是为增进消费互动、缓解矛盾纠纷、优化消费体验、提振消费信心,配合中消协、市消委会组织开展“优化消费体验 共促消费公平”公益活动,组织本辖区内影响力较大、信誉良好的企业积极响应,推出切实有效的优化消费体验举措,推荐千叶眼镜连锁股份公司为响应活动积极、优化体验突出的企业,展现渝中企业良好形象。 (五)完成区消委会第七届理事会换届 鉴于渝中区消委会第六届理事会已任期届满,按照区消委员会理事会的组成沿革和惯例,参照中消协、市消委会理事会换届模式,区消委会完成了理事会换届工作,奋力开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新局面。由渝中区相关党政机关、司法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的46个单位协商推举产生49名理事;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会长1名、常务副会长1名、副会长5名、常务理事长21名及秘书长、副秘书长各1名,渝中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卫强当选为区消委会第七届理事会会长;审议通过《重庆市渝中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章程(修订稿)》。 二、特色工作及亮点成效 (一)推进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工作。针对预付式消费维权难的问题,充分发挥消委会公益性职能,探索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制度,解决反映集中、诉求迫切、影响面广的维权难问题,为遭受经营者跑路等维权难的消费者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支撑。一是3月14日,由渝中区消委会支持的首批消费者集体诉讼案件在渝中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判决被告重庆意帆教育信息咨询服务公司退还19名消费者课时费、服务费等费用共计36万余元。二是关于渝臻母婴护理有限公司单方面停止经营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区消委会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案件已于10月27日在渝中区人民法院开庭公开宣判,判决经营者退还14名消费者预付服务费11.3万余元,这是区消委会继通过调解方式为67名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5.8万元后,以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方式维护合法权益的又一成果。 (二)开展渝中区消费环境现状满意度调查分析。为真实、客观地了解消费者到渝中消费的真实感受,掌握消费维权堵点、痛点,提升渝中区放心舒心的品质消费环境,助推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核心区建设,上半年全面启动了消费者满意度调查活动,从消费供给、消费环境、消费维权三个维度真实了解渝中区消费环境现状,重点关注安全、质量、价格、售后和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消费维权效能等方面,收集消费者诉求,提升消费维权意识。 (三)强化成渝双城经济圈合作。一是为确保渝中区锦江区两地市场监管一体化合作措施再细化、服务再加码、成效再升级,渝中区锦江区市场监管局消协组织,强化消费维权领域的务实合作,立足于协同建设国际消费目的地,拟订了《助推世界知名商圈建设消费维权合作协议》,助推解放碑—朝天门、春熙路—太古里打造世界知名商圈,迈进消费维权共建共治共享新阶段。二是聚焦渝中—宜宾两地产业高质量发展、群众高品质生活的目标,建立两地消费维权战略合作关系,共建跨区域消费维权机制,促进两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四)与区法院探索建立诉源治理机制。为建立健全预防、化解消费纠纷的协作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和消委会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不同职能优势,区消委会与区法院加强沟通协调,探索建立诉源治理机制,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消费纠纷诉源治理合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并签订合作协议,在诉调对接、分析研判、对口联系、联合宣传方面开展协作,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区消委会受区法院委派调解涉诉消费纠纷案件11件,其中成功调解4件,调解成功率达36.4%。 三、2023年重点工作 2023年,消委会将从如何加强新形势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入手,以人民为中心,主动作为,不断提升渝中区消费环境,认真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一)持续完善消费调解机制、“诉转案”机制和消费维权诉调对接机制,为疏解消费纠纷增效。切实提高投诉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水平,着力完善消费者与经营者和解制度和消费纠纷调解制度。同时,建立和完善“诉转案”机制,在调解消费纠纷中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引导和鼓励投诉人向市场监管局等行政部门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形成“在投诉中找案源,在线索中查违法,在查处中维权益”的良性循环。完善消费维权诉调对接机制,深入开展消委会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工作。 (二)加强消费维权专家委员会、志愿者和义务监督员队伍建设,为消费维权专业队伍扩容。把提升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和义务监督员素质和能力作为重点,深化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管理制度,提升消费监督工作效能;在消费维权重点领域设立消费维权专家委员会,提高维权工作专业水平,提高消费者参与社会监督的深度和广度。 (三)持续开展跨区域消费维权协作,为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助力。继续围绕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与成都市锦江区、宜宾市及其他四川地区消委组织开展深度合作,完善跨区域消费维权协作机制,消费者可以就近向其居住地消委会投诉,实现消费者“足不出户”异地维权。对涉及川渝两地消费者的群体性投诉,联合召开专题研讨会共同探讨,必要时开展联合调查、集体约谈,共同发布调查结果。 (四)用好社会监督工具箱,为净化消费市场护航。立足我区消费特点,重点突出商贸和服务行业,有针对性地开展消费调查体察和消费者评议等活动,收集消费者的意见建议,找准商品和服务的短板不足,及时反馈给企业和相关单位,倒逼提升质量水平;走访、调研、约谈投诉量大的企业,特别是总部企业、连锁企业和平台企业;对一些新业态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开展消费调研分析,发现损害消费者的行为,及时发布消费警示、提示,规范新兴消费领域行为;深入开展消费者满意度调研。 (五)助推区域经济发展,为渝中消费软实力提质。立足打造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核心区,将消费维权工作作为我区营造新型消费环境、打造品质消费高地的有力抓手,通过给予消费者充分的选择权和后悔权,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打造“畅意购,省心退”的消费品牌,促进消费在区域经济发展中持续发力。一是以示范创建和鼓励指导行业协会、大型企业发挥引领作用为抓手,推动经营者主动做出高于法律规定的消费者权益保障承诺,探索建立“政府倡导、企业自愿、承诺即受约束”的机制。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00000739807400M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
填表人: 金航 联系电话:13527566228 报送日期:2023年03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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