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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2023年度)

发布时间:2024-07-03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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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3  年度)

重庆市潼南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重庆市潼南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宗旨和

业务范围

依法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受理消费者投诉并进行调查、调解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反映相关情况、提出建议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参与商品和服务质量等监督检查和测定

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339号

法定代表人

周瑜

开办资金

2(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0

0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7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我单位今年以来登记事项未发生变化。

2023年潼南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潼南区消委会)在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工作总结如下: 1. 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教育:潼南区消委会通过组织各类宣传活动,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引导消费者合理消费。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时机,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 2. 加强消费纠纷调解:潼南区消委会积极调解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纠纷,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通过畅通投诉渠道,简化投诉处理流程,提高投诉处理效率。今年共计处理消费者投诉247件,挽回经济损失31.22万元,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便捷、高效的维权服务。 3. 开展商品和服务监督:潼南区消委会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全年发布消费警示8次,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对区内市场进行定期检查,对存在质量问题、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的经营者进行查处,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检查结果。 4. 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潼南区消委会积极推动经营者诚信经营,树立良好市场风气。对诚信经营的典型事例进行宣传,对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引导市场经营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树立诚信经营意识。 5. 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活动:潼南区消委会针对区内消费市场的特点,组织开展针对性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例如,开展打击虚假宣传、整治霸王条款等专项活动,净化消费环境。 6. 加强与其他地区消委会的合作:潼南区消委会加强与四川省遂宁市、资阳市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全年联合发布消费警示6次,联合开展“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活力”消费体验1次,共享维权信息,共同维护消费者权益。 7.加强内部管理: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自身的组织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确保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组织年轻的消委人员参加了川渝典型案例评选。 总之,2023年潼南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在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在今后的工作中,潼南区消委会将继续努力,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服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1、今年没有涉及奖惩情况。 2、今年没有涉及诉讼情况。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周瑜  联系电话:13310218555 报送日期:2024年0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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