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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2023年度)

发布时间:2024-05-24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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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3  年度)

重庆市荣昌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重庆市荣昌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宗旨和

业务范围

依法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受理消费者投诉并进行调查、调解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反映相关情况、提出建议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参与商品和服务质量等监督检查和测定

重庆市荣昌区昌元镇海棠大道

法定代表人

陈雨

开办资金

5(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67

.567

网上名称

重庆市荣昌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从业人数

5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2023年度,我委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能够及时按照要求进行年检、变更登记

2023年以来,荣昌区消委会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市消委会、区市场监管局的直接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市场监管总局、中国消费者协会工作要求以及全市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中消协公布的“提振消费信心”消费维权年主题,认真做好消费服务、消费引导、消费教育和社会监督工作,现将我区消委会2023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全面履行《消法》职能,认真做好消费维权工作 认真受理消费者投诉,为消费者排忧解难。1-12月,我委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72件,解决172件,解决率为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83.15万元,接待来人来访、咨询600余人次,联合发布消费警示10篇,上报市消委会典型案例6件。在受理消费者投诉工作中,工作人员做到了程序规范,登记明晰,录入准确,文档完善。 二、组织开展纪念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1.消费教育课堂进校园活动。2023年3月7日,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管局、重庆市荣昌区消委会在西南大学(荣昌校区)组织开展了“消费教育课堂进校园”活动,组织教职员工和学生代表、社区工作者共计200余人,发放了“山城有信”、“杜绝食品浪费”等宣传资料1200余份。活动中,市消委会别开展了题为“爱美人士医美需谨慎 小心掉‘美丽陷阱’”和“食品安全”的讲座,通过结合典型案例,从医美的概念、消费陷阱、消费提示等方面深度剖析医美消费的重重陷阱,从食品安全含义、食品安全认证标志、食品安全消费误区、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等4个部分讲解,同时开展有奖互动答题活动。参训人员纷纷表示“通过活动,消费维权意识和消费陷阱的辨识力得到很大提高,能在生活中做到合理消费,同时增强了防上受骗上当能力”。 2. 3·15纪念日现场宣传活动。2023年3月15日,区消委会组织区市场监管局、区消委会组织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商务委、区经信委、区卫健委、区农业农村委、区住建委、区交通局、区文化旅游委、区生态环境局、区烟草专卖局、爱成集团、移动公司等区消委会常务理事单位进行普法宣传,通过设置展板、现场发放宣传资料、接受咨询、现场处理投诉举报等方式进行。活动期间,共发放资料8000余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3000余人(次),现场处理消费者投诉5件。 三、联动永川、荣昌、大足、内江开展消费维权知识竞赛。从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15日,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主,结合《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与消费者日常消费维权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提振消费信心 共建川渝放心舒心消费环境”主题活动,采用网上答题的方式,普及相关安全法律知识,通过荣昌区市场监管局官方微信公众号,组织参加人数共计6000人\次,共发放奖金9000元。 四、集中销毁,震慑违法行为。3月15日,区政府副区长、区“双打”领导小组组长李萍以及相关成员单位60余名执法人员参加了在重庆市荣昌区三峰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开展的2023年度集中统一销毁侵权假冒伪劣商品活动。集中统一销毁了白酒、服装、球类、不合格棒棒糖、饼干、调味品、装修管材等60余种侵权假冒伪劣商品,共计1.2万余件,总质量达5吨,货值金额超过270万元,有效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在销毁现场,执法人员还向社会群众传授了产品真假鉴定方法,提醒市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打击假冒伪劣产品销售行为。 五、做好执法值守,确保职能履行到位。局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主要负责人,执法支队、网监科、消委会全体工作人员集中收看央视“3·15”晚会,市场监管所所长及相关人员在所内值守备勤,保持通讯畅通,切实做好央视“3·15”晚会值守工作,对涉及到的投诉举报,迅速到位,妥善处理,并及时反馈。同时,要求相关科所对市局12315中心移转的消费者投诉举报,特别是区“互联网+督查”平台转办的消费者投诉举报要迅速安排处理,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三、全面参与川渝消委组织活动 1、参加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和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不传输的第二届川渝消委组织消费维权优秀案例评选活动,取得了优秀奖。 2、参加内江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组织的的“提振消费信心 我们在行动”消费体验活动。 3、联合四川省内江市、泸州市、宜宾市等已签订合作协议的消委组织,联合发布了消费警示共计9条。 四、切实落实好年主题工作 按照重庆市消委会《关于联合开展“提振消费信心 我们在行动”大型社会公益活动的通知》要求,荣昌区于4月28日召开了“提振消费信心 企业在行动”工作部署会,中石油荣昌分公司、中石化荣昌分公司、三大移动通讯运营商、重百超市、永立百货、富吉集团以及6家大型餐饮共计19个大型服务企业相关负责人参会。 五、按照要求完成消费体察活动 一是荣昌区消委会、荣昌区市场监管局联合邀请了区人大、区发改委、区文旅委等消委会常务理事单位和部份消费者代表进入到重庆科力电线电缆有限公司驻地进行了消费体察活动。 二是荣昌区消委会、荣昌区市场监管局联合邀请了区人大、区发改委、区文旅委等消委会常务理事单位和部份党员消费者代表进入到重庆中亿工程检测有限公司驻地进行了消费体察活动。在参观过程中,与会代表们通过现场的各种试验室、检测室了解到了各种建筑工程中的检测要求,如: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建筑门窗检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制品检测、建筑机具和安全生产用品检测、市政道路工程检测、建设工程质量鉴定等。 六、积极落实推进消费纠纷的诉源治理 荣昌区消委会组织成立了重庆市荣昌区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后,积极联系区人民法院指导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通过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重庆法院纠纷易解平台的方式开展委派调解、委托调解、申请司法确认或者出具调解书等工作,提高消费纠纷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目前,已受理10件委托调解并且全部调解成功。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2023年03月29日至2028年03月29日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陈雨  联系电话:13527390777  报送日期:2024年04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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