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00074289834XH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19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重庆市九龙坡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
法定代表人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重庆市九龙坡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依法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 受理消费者投诉并进行调查、调解 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反映相关情况、提出建议 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 参与商品和服务质量等监督检查和测定 | |||
住所 |
重庆市九龙坡区西郊路53号 | |||
法定代表人 |
陈 涌 | |||
开办资金 |
7(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7.98 |
7.2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
8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况 |
无。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年来,九龙坡区消保委在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的重视关心下,在市消委会指导下,在区工商分局等消委各理事成员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任务,贯彻落实“消费与安全”的年主题,开拓创新,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在宣传普及消费维权知识、开展科学消费指导、强化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促进消费、处理消费纠纷、化解消费矛盾、全心全意为广大消费者服务等方面,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任务,积极营造良好消费环境,有力地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为促进九龙坡区经济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消费者投诉受理情况 受理消费者投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委组织法定公益性职责,2019年,九龙坡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区消保委)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0124件(网络投诉1659件),解决10016件,投诉解决率98.9%,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797万余元。其中,区消保委工商、质监、食药监、司法、价格、商务等成员单位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6855件;受理消费者投诉进入人民调解程序320件;区消保委基层维权分会受理1877件,区消保委秘书处本部受理964件。其中,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得到加倍赔偿的投诉125件,加倍赔偿金额37.08万元。接待来人、来访、来电咨询58500余人次,不予受理投诉30件,二次以上投诉197件,收到锦旗或表扬信133件次,成功处置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群发重大类投诉17起。 二、开展3.15系列活动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履行消委组织法定公益性职责,区消保委加强与政府部门及新闻媒体的联动,动员联合辖区重点行业经营单位,在全区组织开展3·15系列活动,营造诚信经营的消费市场氛围,着力推动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携手构建放心消费环境,倡导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在全社会营造重视企业信用、打造企业信用、提升企业信用的良好风尚。一是组织开展“信用让消费更放心”—2019年九龙坡区纪念国际消费者权益日3.15宣传咨询活动,提高消费者依法维权自我保护意识;二是组织开展保健品市场“百日”消费维权专项行动,净化保健品消费市场;三是组织开展优质服务消费体验活动,搭建良性互动平台,促进消费;四是组织消费维权法律研讨专题座谈,广泛听取和收集消费者呼声,依法对法律、法规制定提出修改建议和意见;五是举办消费维权新闻媒体接待日活动,发布典型案例、消费警示、提示,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 三、消费指导与社会监督工作情况 一是组织开展消费维权专项监督工作。先后组织、参与食品安全、轨道交通、电视传输服务等领域的商品和服务消费监督检查11次,净化消费环境。二是发布消费、警示提示。2019年,区消保会共编辑发布消费警示、提示11期,在市级媒体发布8期,在区级媒体发布4期,披露、揭露消费陷阱,提高消费者辨别能力,较好的引导了消费;三是五是开展监督调查活动。继续开展邮政行业经营服务消费者满意度监督活动,促进行业自律;四是维权安民,引导消费。在九龙坡区杨家坪商业步行街中心广场成功举办“天天3.15 我们在行动”—九龙坡区2019年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现场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受理投诉、答疑解惑,引导科学消费,健康消费;五是举办专题座谈会,力促社会共治。举办了“万象城”商圈消费维权专题座谈研讨会,九龙坡区杨家坪商圈管委办、区市场监管局、华润置地(重庆)有限公司等单位参加了座谈研讨,研讨会由区消委会秘书长主持,充分发挥了区消保委的组织优势、平台优势、桥梁优势,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监管部门及经营者的沟通和协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提高经营者维权自觉意识,力促消费维权社会共治。 四、消费维权理论研究情况 1月21日,九龙坡区消保委在区工商分局三楼会议室举办了法律与理论消费维权专题研讨会,区消保委法律顾问、区消费维权义务监督员代表、律师代表、学者及消费者代表12人参加了研讨会,研讨会由区消保委秘书长主持。在研讨会上,区消保委秘书长结合有关法律、法规,就日常消委组织受理消费侵权典型案例,做了细致案例分析;针对消费维权热点难点,介绍了全国人大关于修改有关法律的情况说明;与会人员分别对《民法典合同篇(草案)》、《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草案)》进行了研讨,参会人员踊跃发言,通过讨论,提出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条文修改意见和建议12条,区消保委将做好情况汇总工作,认真梳理整理研讨会上形成意见和建议,并通过有效途径及时报送汇报。新《消法》第四章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第三十条明确规定:国家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应当听取消费者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的意见。此次研讨会广泛听取和收集消费者呼声,为我区消委组织依法提出法律、法规等的制定、修改建议和意见,搭建了良性互动平台。 2019年,受市消委会委托,区消保委组织专题研讨会,选派消费者代表参加重庆市主城区配气价格听证会,重庆市全面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改革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听证会,听证会上消费者代表理性、客观表态发言,提出建议意见,受到上级部门及消费者好评。 五、信息宣传工作情况 2019年,区消保委编辑消费警示、提示,消费案例等政务信息80余条,在省级刊物上刊登消费维权理论性文章2篇,在6种省级新闻媒体刊登、录播信息21篇(次),区级新闻媒体刊登、录播信息31篇(次),在消委对外公众信息网上发布消费维权信息32余条,政务信息完成主管部门年度工作任务320%,受到主管机关党组高度评价。 六、消费维权取得成绩情况 2019年,区消保委认真履职,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消费维权工作卓有成效,取得可喜成绩,得到消费者赞誉,受到上级机关肯定,荣获中国消费者协会2018-2019年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先进单位,在全市消委系统区县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考核获得第一名。 七、组织队伍建设情况 2019年,区消保委严格按照《章程》办事,有完善组织架构,建立有“四会”工作制度,深化培训教育工作,全面打造一支满足服务和谐社会健康发展要求、满足党委、政府需要、满足广大消费者期待和满足推动企业诚信经营需要的消费维权队伍,紧紧围绕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三型”区消保委组织建设目标,通过制定科学的量化考核标准,引导我区消委组织不断创新消费维权工作机制,切实落实党委、政府以及工商部门的各项消费维权工作部署,全力保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 八、下一步主要工作思路 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按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要求,推动实现消费者权益保护共建共治共享,引导行业加强自律、规范发展,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形成企业守规、行业自律、百姓放心、消费舒心的消费环境,助力发挥消费的基础性作用,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深入组织开展九龙坡区3.15系列消费维权主题活动,保护消费,促进消费。二是举办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征集活动,引导消费。三是组织开展九龙坡区国民消费教育便民服务进社区活动,拉动消费。四是在通讯、能源、医疗、教育、商贸流通等五个行业中组织开展行业经营服务消费者监督评议活动,做好社会监督工作。五是举办大型消费维权专题研讨会,主动回应消费者期盼,促进全社会共同关注消费维权工作。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2019年,荣获中国消费者协会2018-2019年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先进单位。 2019年,全市消委系统区县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考核获得第一名。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 |||
填表人: 陈涌 联系电话:13527428333 报送日期:2020年03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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