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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0409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4-07-10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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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0409号提案答复的函

渝文旅函字〔2024〕177号


綦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城市更新非遗新发展模式 城市社区非遗工坊建设与可持续发展的建议》(第0409号)收悉。经与市教委、市金融监管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全市非遗工坊建设发展情况

近年来,重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实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2018年以来,依托市场潜力大、带动就业强的传统工艺项目,组织系列技能培训、展示展销活动,持续推进非遗工坊建设,在万州区、黔江区、开州区、武隆区、城口县等地建立25个鲁渝共建非遗就业工坊,并积极在全市推广。2023年,联合市人力社保局、市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推进非遗工坊建设和遴选认定工作的通知》,加大乡村振兴非遗技艺培训及非遗工坊建设力度,目前,全市非遗工坊达到85家,市级非遗工坊46家,建成国家级传统工艺工作站1个。举办武隆浩口蜡染、巫山下庄扎染等鲁渝共建乡村振兴非遗培训51期,培训困难群众、留守妇女1300多名。开展非遗技艺培训100余期,线上线下培训3万余人,年订单量35万余件,最低年收入1000元,最高的达到60000元,有效吸纳低收入家庭参与就业,为当地妇女、残疾人士、留守老人提供了就业机会,实现促进就业增收的目标,并积极推动非遗工坊建设工作常态化开展,使更多的群众参与其中,为促进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9年1月30日,《中国文化报》头版头条刊发《山城非遗:多措并举精准扶贫》,介绍重庆扶贫经验。2019年5月4日央视“新闻联播”以“让五四精神在新时代放射新的光芒”对夏布培训班进行了报道。2019年10月25日,《人民政协报》刊发《重庆非遗扶贫:“软”资源变成“硬”实力》,介绍重庆扶贫“涟漪”效应。2022年,“非遗助推乡村文化振兴—壹秋堂非遗工坊培育新农村手艺人”入选第三届全球减贫案例;组织非遗工坊参加第七届中国非遗博览会,夏布制造技艺、酉州苗绣、彭水苗绣、浩口仡佬族蜡染传统制作技艺等,凭借精湛的工艺、创新的设计,深受市民喜爱。2023年,重庆鲁渝共建石柱县中益乡夏布非遗工坊、酉阳县酉州苗绣非遗工坊、彭水县苗绣非遗工坊3个案例入选“全国非遗工坊典型案例”。

二、全市非遗保护传承基本情况

目前,我市成功申报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53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59人;命名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707项,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951人;区县级非遗代表性项目5170项、区县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6030人,相比2022年,区县级非遗项目增长10.3%,区县级非遗传承人增长9.5%。成功创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渝东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1个、国家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足区石刻艺术品有限公司、永川豆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鸦屿陶瓷有限公司)4个、国家级传统工艺工作站(荣昌区夏布传统工艺工作站)1个。5所院校入选中国非遗传承人研培高校,8个项目入选中国传统工艺振兴目录、公布市级传统工艺振兴目录100项,建成市级非遗传承教育基地109个、市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87个。每年在传统节日和“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期间组织开展非遗宣传展示活动,参与群众超过800万人次。

三、近年来我市非遗保护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保护制度和工作体系更加健全。颁布实施《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编制《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十四五”规划》,印发《重庆市传统工艺振兴计划》《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实施方案》《重庆市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不断完善非遗保护传承实践、保护传承能力、保护传承环境等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市委市政府首次将非遗保护工作纳入2022年区县经济社会发展业绩考核指标体系,2023年我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

(二)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稳步增长。加强非遗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管理,开展非遗专项资源调查,建立健全国家、市、区县三级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每年开展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和专项资金检查验收工作,完成国家级、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的评估调整。实施非遗传承人研培计划,组织四川美术学院、西南大学、重庆文理学院、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4所高校完成“中国非遗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42期,培训学员1600余人次。其中秀山花灯传承人研培项目在文化和旅游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实施的2021—2022年度绩效考核中获评优秀。实施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已累计开展五批共42名国家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推荐21名传承人申报第六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入选文化和旅游部公示名单15名。

(三)非遗区域性整体保护能力明显提升。组织开展重庆三峡库区非遗资源专项调查和重庆市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情况调研。大力推进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印发实施《武陵山区(渝东南)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举办武陵山区(渝东南)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成果展,建成开放渝东南非遗馆。组织开展市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申报创建工作,铜梁龙文化、涪陵枳巴文化、成渝古道(荣昌)、大娄山(万盛)等4个市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已完成公示流程。成立川渝非遗保护联盟,联合四川举办成渝双城蜀绣展等活动,助力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

(四)非遗资源在活态传承中得到有效利用。实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发布首批市级传统工艺振兴目录;推荐16名非遗传承人成功申报为首届巴渝特级技师,设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5个。开展鲁渝共建非遗扶贫和乡村振兴技能培训51期,建成市级非遗工坊46个。石柱县中益乡夏布非遗工坊、酉阳县酉州苗绣非遗工坊、彭水县苗绣非遗工坊3家工坊入选文化和旅游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公布“2022非遗工坊典型案例”。促进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2022年19个项目入选首批“全国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优选项目”名录,“行吟荣昌千年棠城非遗体验游”入选2022全国非遗特色旅游线路,同时发布我市“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优秀案例”10个,推动非遗更好地融入现代生活。

(五)非遗保护社会氛围更加浓厚。近年来,积极参与“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购物节”“视频直播家乡年”等全国非遗主题活动,在渝成功举办2021中国原生民歌节,精心打造“重庆非遗暨老字号博览会”“非遗进校园”等活动品牌。2022年,联合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录制播出《艺览吾“遗”——非遗文化寻访特别节目》重庆专辑,重庆非遗项目第一次在央视集中亮相,全网累计曝光量近1.5亿人次,微博主话题累计阅读量超6530.8万人次,获得国内多家媒体和广大观众的点赞好评。2023年,荣昌夏布织造技艺和铜梁龙灯彩扎在CCTV4中文国际频道《走遍中国》栏目播出。2024年春节期间,全市共策划开展视频直播家乡年、年画进万家、龙舞大巡游等79项241场次非遗传承实践活动,铜梁龙舞、土家啰儿调等亮相央视春晚,人民网等80余家媒体平台刊发重庆非遗相关新闻稿件500余篇(条),营造起全社会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良好氛围。

四、关于委员建议的落实措施

根据您的建议,结合重庆实际,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强非遗保护传承。

(一)进一步加强非遗工坊建设。支持各区县依托更多非遗项目,持续扩大非遗工坊覆盖地区和覆盖人群。依托具有本地区特色的非遗项目,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进一步丰富和完善非遗工坊的培训、设计、体验等功能。鼓励各区县在有条件的社区建设集展示、展销、体验等功能于一体的非遗工坊,为传承人提供固定的创作和教学场所,带动社区群众参与学习和实践,拓宽社区群众致富增收新途径。推动各区县加大乡村振兴非遗技艺培训及非遗工坊建设力度,推荐申报“2024非遗工坊典型案例”。

(二)进一步提升系统性保护水平。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代表性项目分类体系,加强代表性项目存续状况评估,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聚焦科技赋能非遗创新发展,开展非遗数字化建设,完善重庆非遗数据库系统和开发非遗相关数字应用,继续实施非遗记录工程。启动第七批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申报,健全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加快推进武陵山区(渝东南)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创建一批市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提高区域性整体保护水平。鼓励引导有条件的区县、项目保护单位和社会力量建设非遗传承体验设施。

(三)进一步加强传承队伍培养。加强对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和管理,每年开展国家级、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继续实施中国非遗传承人群研培计划,2024年计划实施研培班4期,培训学员80余人。积极培养非遗保护传承专业人才,鼓励高等院校建设非遗保护相关专业,推动非遗保护传承与课程教学、课堂教学相结合,支持各地各校聘请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担任学校兼职教师,成立非遗大师工作室,建设非遗传承保护基地(中心、所),组织开展非遗研学和非遗进校园系列活动。

(四)进一步融入国家重大战略。进一步加强长江经济带发展和长江国家文化公园中的非遗保护传承,助力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深化两地非遗保护协作机制,联合举办川渝非遗展示展演活动,切实提高非遗保护工作质量。创新培育打造非遗知名品牌,开发更多具有重庆辨识度的非遗产品,推荐区县申报传统工艺高质量传承发展示范区。公布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推荐目录,将非遗项目有机融入度假区、景区、游轮、酒店民宿等旅游空间,探索建设非遗特色街区、村镇、景区、旅游线路等,推动非遗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

(五)进一步加大宣传普及力度。常态化组织开展非遗在社区、进校园、进景区等系列活动。利用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开展非遗相关培训、展览、讲座、学术交流等活动。在传统节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期间组织丰富多彩的非遗主题宣传展示活动,不断提升“重庆非遗购物节”“重庆非物质文化遗产暨老字号博览会”等活动影响力,鼓励各区县培育本地传统文化主题活动品牌。积极组织非遗代表性项目、传承人、保护单位参与国内外文化交流活动,提升重庆非遗的国际知名度。鼓励支持新闻媒体设立非遗专题、专栏等,加强非遗相关题材纪录片创作,鼓励各类新媒体平台做好相关传播工作。加强重庆非遗抖音号、微信公众号、订阅号等宣传平台内容建设,充分发挥非遗线上传播矩阵作用,全方位讲好新重庆故事,增强重庆美誉度和影响力。

(六)进一步加大非遗保护投入。市财政局将联合相关主管部门,在合理划分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基础上,做好项目储备工作,统筹用好现有文物保护、非遗保护、文化人才、文化旅游和发展等专项资金,充分发挥市场资金引导撬动作用,有效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构建多元化投入机制。市金融办将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强非遗保护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线上信贷产品,持续优化现有平台功能,加快提升非遗金融服务数智化水平。

此复函已经我委冉华章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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