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调整重庆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渝府办发〔2019〕46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机构设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对重庆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吴存荣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欧顺清 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成 员:杨建权 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马然希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吴勇军 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欧阳林 市发展改革委巡视员
邓沁泉 市教委副主任
吴秋鸿 市民政局副局长
熊世明 市司法局副局长
李 庆 市财政局副局长
周 平 市人力社保局副局长
田茂明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副巡视员
黄 红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丛 钢 市住房城乡建委副主任
杨 宏 市农业农村委副主任
钟建波 市文化旅游委副主任
蒋志强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何建平 市应急局副局长
黄宗山 市国资委副主任
张银政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莫 杰 市扶贫办副主任
楚龙春 人行重庆营管部副主任
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根据工作需要,领导小组可对成员单位进行调整。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研究制定落实措施。
(二)研究提出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重点。
(三)安排部署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提出实施方案。
(四)推动各区县(自治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加强督促检查。
(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厅,杨建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处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研究提出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四、工作规则
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方面。
五、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主动研究政务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积极参加领导小组有关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4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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