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安全生产与
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点》的通知
渝府发〔2024〕1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2024年全市安全生产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3日
2024年全市安全生产与
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点
为加强全市安全生产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突出稳进增效、除险固安、改革突破、惠民强企工作导向,构建全市“1366”应急管理体系,以实现安全生产“遏重大、降较大、减总量”、自然灾害“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为目标,围绕“统、防、救”三个重点,完善安全责任、法规制度、基层应急、风险防范、救援救灾和数字应急六个体系,提升综合统筹、监管执法、基层治理、事前预防、应对处置、整体智治六个能力,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固本强基推进安全生产与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全年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3%,较大事故控制在10起以内,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杜绝因灾导致的群死群伤责任事件发生。
二、工作任务
(一)完善安全责任体系,提升综合统筹能力。
1.夯实党政领导干部责任。坚持清单化履职,制定党政领导干部责任清单和年度重点任务清单。以发现和解决问题为重要履职标准,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半年述职报告制度。聚焦关键时段、重要节点、重大问题、重大险情等事项,建立完善党政领导干部统筹调度、专题研究等制度,实现科学应对。加强党政领导干部履职监督和考核,强化结果运用,着力解决作风不严不实等问题。
2.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加大各级安委会、减灾委统筹抓总力度,推进综合监管规范化建设和能力提升。抓好工作安排部署、部门职责梳理,着力解决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要环节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各专项办公室牵头部门专业优势,赋予其部分考核、约谈等职责。发挥专项指挥部组织协调、会商研判、调度指挥作用,完善灾前递进式预报预警、灾中预警响应联动、灾后“点对点”指导恢复重建机制。
3.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聚焦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综合监管、行业监管、专业监管和属地监管共同发力的监管体系,形成监管合力。按照“三管三必须”“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以及业务相近原则,持续厘清新经济业态下和机构改革后部门安全监管职责,消除监管盲区。自然灾害防治部门要发挥好专业优势,进一步强化自然灾害防灾减灾工作。对工程建设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风险,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落实防治责任。
4.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安全责任量化和履职评估,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以一线岗位人员为基础、技术负责人为重点,强化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健全监管责任人公示和履职评估制度,统一公示“行政负责、行业监管、专业监管、企业(单位)”4个责任人,对“一企多牌”实施整合。健全重大风险管控责任人和措施公示制度,在风险较大的场所、设施和部位,统一公示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和风险管控措施。
(二)完善法规制度体系,提升监管执法能力。
5.完善法规标准。做好法规制度立改废释工作,推动修订《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重庆市消防条例》,制定《重庆市三峡库区长江航道危岩地灾应急救援办法》,编制《重庆市航空应急救援操作规范》《重庆市航空应急救援无人机操作规范》等地方性标准,推动“百部地标”发布和应用。
6.规范监管执法。运用“应急监管执法”平台对监管执法实施全过程监督,实现“一网统管、上下衔接、分级负责、提高效能”。加大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行为的监督执法力度,围绕重大风险、重大隐患和突出违法行为编制执法计划和检查方案,严格开展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三部曲”闭环执法,依法采取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措施,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坚持执法检查、问题查找、经济处罚“三个强度”通报,落实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制度,严惩严重危险作业行为。推动执法技术检查员招录工作,解决基层执法人员专业性不足的问题。
7.加强帮扶服务。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组织“企业安全管理经验交流大讲堂”活动。创新小微企业安全治理模式,推动核心企业与产业链企业、行业区域内企业互助协作。大力发展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市场,鼓励企业购买技术服务,推动企业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落实对标杆企业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信贷信用评级等方面的激励政策。
8.严肃事故调查和灾害调查评估。制定系列事故调查和灾害调查评估规范,规范调查行为,提高调查质量。坚持“有案必查、一案双查、三责同追、四不放过”,严肃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加强信息共享,严查瞒报行为。对典型事故实施挂牌督办。持续完善洪涝、地质灾害和森林火灾调查评估制度。
9.完善举报奖励和诚信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畅通举报渠道,落实奖励资金,鼓励企业实施内部举报奖励。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报告奖励制度,对有功人员和单位实施奖励。加强行业安全诚信管理,强化激励约束,定期对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的企业实施警示曝光和诚信制约。
(三)完善基层应急体系,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10.推进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增强乡镇(街道)应急管理能力的部署,结合党建统领“一中心四板块一网格”基层治理体系建议,落实“有机构、有人员、有条件、有能力、有规则”要求,完善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加强人员、装备、车辆、制度保障。建强市、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网格“三级体系、五级网络”,打通安全治理“最后一米”。
11.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积极推动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打造区县创建示范点,全面提升城市安全运行保障能力。加强城市运行安全信息化管理和指挥体系建设,强化下水道、化粪池、地下管线、燃气管道、桥梁、公共交通等城市“生命线”风险动态监测和管控。持续推进安全宣传和应急科普,切实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巩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群众基础。
12.夯实防灾减灾基础。持续推进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提升重点工程建设和冬春强基行动计划,加强三峡库区危岩地灾综合治理,提高应对灾害的设防能力。分区县制定年度工程治理任务清单,实施7处中心城区易涝点和100km河道整治,新建森林草原防火标准检查站100座,新建X波段天气雷达2部、自动气象站218个、应急鹰眼监控1300个,购置应急叫应设备1300台,新建和改扩建地震监测台站30个,开展地质灾害点工程治理和排危除险50处,完成避险搬迁2万人。加快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实现自然村全覆盖。
(四)完善风险防范体系,提升事前预防能力。
13.加强风险评估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风险评估管控制度,政府部门在“两重两新”(重要时段、重要节点,影响安全的新情况、新变化),企事业单位在“四新一变一危”(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重大变化,危险作业)方面,针对性开展风险研判、发出预警提示、落实防范措施。对重大事故隐患实施常态化销号和动态清零管理,持续完善“自查自报自改不处、不查不报不改重处”全链条排查整治责任体系。坚持“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
14.开展重点专项整治。在道路交通领域,加强对“三客一危一校”和工程运输等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的整治;集中开展网约车违规运营和责任主体失管问题治理;突出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险要路段,强化农村道路“生命工程”建设。在建设施工领域,聚焦公路、铁路、水利、市政等重点项目,大力整治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不履职、无证上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方案和设计施工“两张皮”等问题。在消防领域,持续开展遗留问题大起底、消防设施大排查、突出问题大执法专项整治,对重点单位的电气焊作业实施全链条管理。在危险化学品领域,集中整治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等环节的重大事故隐患;深入推进化工园区和企业本质安全整治提升。在燃气领域,持续围绕问题气、问题瓶、问题阀、问题管、问题网、问题环境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依法严厉查处外力破坏燃气管道等违法行为。在危险作业领域,以“委托外包、检修维修、有限空间”三大作业为重点,有效解决突出问题,增强薄弱环节工作。在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领域,落实小工程、小装修、小维修、小场所等作业安全监管责任,解决“无人管”的问题。
15.加强自然灾害风险和隐患管控。推进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应用,加强洪涝干旱、地震地灾、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和清单动态闭环管理,推进重要构造部位、重点断裂地带、重点区域的地震构造环境探查和承灾体风险调查。严格落实“1+7+N”会商研判机制,完善“一行业一措施、一乡镇一方案”预警响应规范体系,落实“断禁停撤疏”等熔断和队伍、装备物资前置要求。探索构建小流域山洪、地质灾害风险管控联动体系,落实“隐患点+风险区”双控模式,完善地质灾害“点线面”一体化风险管控机制。严格落实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制度,及时排查管控风险隐患。
(五)完善救援救灾体系,提升应对处置能力。
16.强化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应急演练。立足增强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完善各层级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研判、应急资源调查和情景构建,优化现场处置方案。针对不同层级不同区域不同情景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和桌面推演,确保各级各部门以及各救援力量和从业人员熟悉应急处置程序、处置措施及要求。
17.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应急联动。完善全市“专常群”应急队伍体系,制定专业救援队伍“建管训用”制度。推进航空应急救援体系和能力建设,强化国家消防救援局重庆机动队伍本土作战能力。调整充实市、区县专业救援队伍,巩固发展乡镇(街道)综合救援队伍,规范社会应急力量发展。推动国家级三峡库区地质灾害研究机构建设,推动制定《重庆市三峡库区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办法》,提升三峡库区危岩地灾应急救援能力。完善军地、政企协同联动机制,推动区县分片区签订区域应急管理合作协议,加强跨省协作、联合演练,练强体能、练熟技能、练精战术,提升区域联动救援能力。
18.强化应急装备物资配备和保障能力。推进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全市应急装备物资统管统调,确保关键时刻“调得出、用得上”。开展物资、装备、设施等调查、盘点,及时补充缺口。落实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地震地灾等特殊装备物资保障准备要求,加强灾害事故导致“断网、断电、断路”等情况下指挥调度需求保障,做好应急通信装备的配备、培训及演练等工作。
19.强化救灾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认真做好应急期救助、因灾遇难人员家属抚慰、过渡期生活救助、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和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等工作,规范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一卡通”管理,保证救助资金及时、安全、准确、足额到户到人。实施市、区县、乡镇(街道)救灾物资调拨使用管理机制,有效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六)完善数字应急体系,提升整体智治能力。
20.推进数字应急综合应用建设。贯彻落实数字重庆建设总体要求,依托全市数字化建设成果,构建“数字应急”监测分析、监管执法、应急救援、履职评价等综合应用体系,推动风险管控、监测预警、分析研判、应急处置、善后恢复和调查评估等全流程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管理,实现“一屏观全域、一网联全市、一脑统全局”。
21.加强重点领域和重点应用场景建设。全面推进数字消防、智慧特种设备、智慧交通、智慧工地、智慧燃气等建设。以水、电、气和桥梁、有限空间、重大危险源等为关键要素,加强危险化学品、矿山、建设施工、道路交通、水利、消防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加强监测预警设备布防,在重点部位部署视频监控系统,在山洪灾害易发区域设立雨水情监测站点。加快推进综合风险监测预警、危化品全链条监管、应急指挥智救、安全履职“一本账”、小场所小项目智慧监管等“一件事”特色应用场景开发上线。
22.升级迭代“八张问题清单”运行机制。坚持清单管理和闭环整改,升级“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问题清单”应用系统,健全完善“自查、自报、自改”的除险固安机制,“真查、真报、真改”的核查督查机制,“快警、快控、快处”的问题预警机制。迭代优化“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问题清单”评价细则,推动形成主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问题、有效化解风险的良性循环。
23.推动安全科技创新和应用。收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工艺的高频多发风险,建立事故灾害防范重点亟需科研课题清单,采取“政府出题、社会答题”的模式,鼓励各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参与揭榜攻关。举办安全与应急科技展、安全先进实用技术案例评选等活动,以展促用、以赛促研。
三、重点行动
(一)实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启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强化区县、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以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落实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大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二)实施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创新激励行动。鼓励安全生产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创新,开展年度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典型实践案例公开评选和推广工作,广泛发动各地申报“最佳实践案例”和“改革创新奖”,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整体提升全市应急管理水平。
(三)实施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行动。用好用足国债项目资金,高质量推动预警指挥、航空应急、基层防灾能力提升工程,构建“市级专业攻坚、区县一般应对、乡镇(街道)先期处置”的梯次化救援体系。
(四)实施自然灾害防治除险固安行动。利用冬春窗口期,加强自然灾害防治基础建设,提升城乡基础设施、重大工程的设防水平,进一步增强自然灾害风险防范和应对能力。
(五)实施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行动。强化城市安全风险源头管控和全周期管理,积极推进渝北区、渝中区等区县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探索形成具有重庆辨识度的城市运行保障典型经验。
(六)实施三峡库区危岩地灾治理行动。强化三峡库区危岩地灾“点、线、面”一体化风险管控,抓实“防、治、救”关键环节,推进危岩治理工程。充分发挥抢险救援一线指挥部作用,配置大型救援装备,提升危岩地灾风险管控应用基本能力。
(七)实施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实施“千师万讲”行动,建设安全应急文化宣传体验基地群,抓好安全宣传“五进”、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等活动,打造“最美应急人”和“新重庆里看应急”主题宣传精品品牌。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做到主要负责人抓统筹、分管负责人抓具体、业务负责人抓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和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强化安全生产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保障,为完成各项任务和落实各项措施提供有力的人财物支撑。
(二)强化能力保障。建立激励机制,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关心支持,做好表彰奖励工作,强化队伍培训,注重培养使用,增强职业荣誉感和吸引力,确保队伍稳定。加强应急管理干部队伍政治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政治理论素质和专业素养,为推进全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保证。
(三)强化措施保障。聚焦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常态化开展明察暗访和督查督办,对发现的突出问题,通过提示函、警示函、通报、曝光等方式交办督办和追究责任,推动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得到解决。对典型事故灾害,及时开展警示约谈和复盘,分析原因、“回溯”责任,压实事故灾害防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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