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府发〔2024〕20号
重庆市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局机关各有关部门、专利局各有关部门、商标局、局其他直属单位:
现将《共建现代化新重庆知识产权强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4年10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重庆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四次、五次、六次全会决策部署,根据《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等,重庆市人民政府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共建现代化新重庆知识产权强市,并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激发创新活力、优化营商环境、扩大对外开放、培育新质生产力、实现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大力促进专利转化运用,高标准建设知识产权强市,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重庆篇章贡献知识产权力量。
经过五年时间建设,重庆初步建成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知识产权强市,局、市、区县一体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运行机制更加顺畅,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一批知识产权重大项目、重大平台、重大改革、重大政策在重庆落地见效,国际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国际商事知识产权仲裁及调解中心基本建成,知识产权国内外交流合作更加深入,知识产权在支撑产业转型升级、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中的作用不断增强,在推动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方面成效更加明显,促进重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强化知识产权政策法规引领。认真抓好《重庆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和《重庆市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的落实,高标准制定重庆市知识产权“十五五”规划。加快构建与重庆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知识产权地方法规体系,深入推进知识产权综合立法和地理标志等领域地方立法,探索开展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地方立法研究。支持重庆加强知识产权制度创新,推动知识产权与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资金链“四链”深度融合。完善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监测数据共享机制,建立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地理标志产品产值等监测制度。〔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司法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政府;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联席办、战略规划司、保护司、运用促进司〕
2﹒强化知识产权强市示范创建。支持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高标准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园区,支持重庆两江新区创建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园区,支持南岸区、江津区、荣昌区等区县、园区开展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因地制宜打造一批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特色项目,全面支撑与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不断提升竞争实力和辐射带动能力。(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经济信息委,各区县政府;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
3﹒强化知识产权强市氛围营造。构建知识产权文化传播矩阵,建立市、区县知识产权协同宣传工作机制,支持建设知识产权文化传播基地。加强知识产权公益宣传,讲好知识产权重庆故事,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白皮书和典型案例、举办公益讲座等方式,营造浓厚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开展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培育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学校。开展区县党政领导干部知识产权培训。加强“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能力培训。加强知识产权智库建设,深入开展知识产权理论研究。(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教委、市司法局、市知识产权局,各区县政府;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运用促进司、人事司)
4﹒促进成渝地区知识产权合作共享。充分发挥成渝地区知识产权领域的优势和特色,采取共建、共享、共推等方式深化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知识产权合作,共同争取国家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平台在成渝地区布局落地。支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四川中心发挥人才和数据资源优势,全面增强成渝地区知识产权整体影响力和竞争力。共建知识产权运营大市场,推动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示范区。支持成渝地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一体化发展,统一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标准、证据规则和裁决尺度。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健全知识产权合作重点保护名录。(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高法院、市检察院、重庆金融监管局,各区县政府;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司、运用促进司、审协四川中心)
5﹒促进西部地区知识产权合作交流。推动建立跨区域、高层次的知识产权协作机制。统筹推进与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地区知识产权的交流合作,加强知识产权法规政策交流、人才培训培养、行政执法保护、专利技术转移与产业化合作等,促进西部省(区、市)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和地区创新发展、互联互通。加强长江经济带11省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探索建立涵盖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协作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检验鉴定、仲裁调解、海外维权援助等服务资源共享。(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市商务委,各区县政府;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司、运用促进司、国际合作司)
6﹒促进区域知识产权运营协作。深化知识产权市场化定价和交易机制改革,支持有条件的区县聚焦重点产业建设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促进成渝知识产权要素高效配置。加快建设国际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推动重庆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等开展精准化运营。围绕做强做大“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适度布局若干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提升产业知识产权运营精准度,扩大覆盖面。打造知识产权运营数字化服务平台,聚焦成渝地区科技创新资源,打通集中收储、在线托管、撮合交易渠道,提升知识产权整合适配、市场需求捕捉响应能力。(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委、人行重庆市分行、重庆金融监管局,各区县政府;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
7﹒提升重庆知识产权开放水平。支持重庆承办相关国际知识产权交流活动,支持重庆积极参与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合作交流,支持举办“知识产权江北论坛”。建立与外国驻渝总领馆、外国商会、外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常态化沟通机制,指导外商投资企业建立完善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构建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快速维权通道。(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政府外办、市商务委、市贸促会,各区县政府;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司、运用促进司、国际合作司)
8﹒提升渝企出海知识产权“护航”能力。支持重庆企业加强中欧班列、西部陆海新通道等重点国际物流大通道沿线的知识产权保护,指导市场主体用好专利审查高速路、PCT国际专利申请、外观设计国际注册申请、马德里商标注册等渠道,助力“重庆制造”商标品牌出境。支持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重庆分中心和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站建设,普惠性提供风险预警信息、精准指导纠纷案件、发布海外纠纷应对指引,提升重庆涉外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应对水平。(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商务委、市贸促会、市政府口岸物流办、重庆海关,各区县政府;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司、运用促进司、国际合作司、专利局审业部、商标局)
9﹒提升重庆制造的商标品牌美誉度。实施“千企百城”商标品牌培育提升工程,支持重庆两江新区建设商标品牌培育展示中心,支持重庆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建设,推动创建重庆小面等区域品牌。支持重庆企业参加中国品牌日、中国知识产权年会、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等高端展会,打造重庆制造的商标品牌。加强企业商标品牌价值评估方法推广应用,支撑商标品牌交易、质押等有关工作。实施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推进江津花椒等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支持建设“渝货精品”“巴味渝珍”产品展示体验推广平台。探索制定地理标志品牌价值评价体系,开展地理标志品牌价值评选活动。(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委、市贸促会,各区县政府;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司、运用促进司、商标局)
10﹒聚力开展存量专利盘活转化。建立市场导向的存量专利筛选评价、供需对接、推广应用、跟踪反馈机制,依托国家专利导航平台开展专利入库、评估和促进转化工作,实现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专利盘活“全覆盖”。有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按细分领域向“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重点企业匹配推送专利,组织举办专利拍卖季等系列活动,促成供需对接。针对高价值存量专利,精准匹配政策、服务、资本等优质资源,推动实现快速转化。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实行专利分级分类管理,深化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改革,完善以高价值专利产出和高效益转化运用为目的的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知识产权局,各区县政府;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
11﹒聚力培育重点产业自主知识产权。贯彻高价值专利培育理念,推动将高价值专利转化运用指标作为评价创新投入产出的重要因素。围绕汽车、电子信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卫星互联网、生物制造等未来产业布局一批高价值专利,推动将全球专利重点方向纳入“416”科技创新布局技术图谱。组织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入驻金凤实验室等重大创新载体,聚焦脑科学、量子科学等前沿基础研究,落实财政资助重大科研项目的专利声明制度,提高每亿元研发投入发明专利产出绩效。(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委、市知识产权局,各区县政府;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
12﹒聚力推进专利密集型产业发展。围绕科技型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需求,强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供给,夯实中小企业专利产业化基础。遴选一批高成长性中小企业开展重点培育,按需匹配知识产权、金融等专项支持政策,打造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和单项冠军企业。面向重点产业领域,建立产业链企业联系工作机制,引导鼓励龙头企业、行业协会等牵头组建产业知识产权创新联合体。集聚产业链核心专利资源,支持构建重点产业专利池,健全完善推进专利产业化的促进机制,加快培育一批专利密集型产品和知名商标品牌。(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委、市国资委,各区县政府;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公共服务司)
13﹒深化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机制改革。健全“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平台+专利技术需求库、高价值专利供给信息数据库、专利转化资源库、专利产业化样板企业培育库”的“1+1+4”交易机制,完善政府、银行、担保、保险多方参与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共担机制,开展知识产权质物集中处置试点。全面实施专利开放许可制度,推动更多专利实现“一对多”开放许可。实施知识产权“百亿融资”行动,推动形成以信用为基础的“免评估”知识产权质押模式。支持发行知识产权混合质押、保险和证券化产品。发挥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引导作用,开展知识产权投贷联动试点。开展企业上市知识产权专项服务,依托重庆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等平台建设科创板拟上市企业知识产权服务站,有效降低企业上市过程中的知识产权风险。(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委、市委金融办、人行重庆市分行、重庆金融监管局,各区县政府;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
14﹒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数字化变革。支持重庆建设“政务·知识产权在线”数字化应用场景,推动与国家平台间的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实现重庆本地有关知识产权数据及时回流。支持重庆加强专利信息引领技术研发、知识产权价值快速变现、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协同保护等方面的改革创新。支持重庆推进知识产权数据与经济、科技、金融等领域数据融合,开展招商引资引智知识产权评议、出口产品知识产权风险预警等数据应用。支持重庆开展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建立健全数据知识产权登记、保护、交易等制度规范和服务体系。规范知识产权数据交易市场,加强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和安全审查,防范知识产权数据安全风险。(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大数据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科技局,各区县政府;国家知识产权局战略规划司、保护司、运用促进司、公共服务司)
15﹒深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改革。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信用监管等协同保护机制,打造集信息共享、线索反馈、综合维权、法治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知识产权保护协作平台。支持重庆条件成熟的区县先行先试,承接国家各项知识产权保护改革试点任务。支持推动重庆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投入运行,打造快速预审、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为一体的快速协同保护体系。(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各区县政府;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司)
16﹒深化知识产权“便民惠企”服务机制改革。坚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服务与重点服务并重,建立供需匹配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支持重庆打造知识产权“半小时公共服务圈”。支持重庆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制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地方标准,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共建重要领域知识产权快速获权服务机制,提高优先审查推荐准确率。支持重庆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人才培养和能力建设,提高专利预审质量。支持重庆开展重点产业专利集中审查。支持重庆两江新区建设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集聚发展试验区。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智慧监管,净化行业生态。(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各区县政府;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司、运用促进司、公共服务司、专利局审业部)
17﹒深化知识产权人才保障机制改革。完善知识产权人才激励政策,将知识产权高端人才纳入全市人才引进计划和各类人才工程。将中国专利奖、重庆专利奖发明人(设计人)纳入重庆市人才目录,建立中国专利奖、重庆专利奖获奖人员参评高级职称“绿色通道”。建立跨区域、跨领域、跨层级的知识产权人才交流机制。推动建设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重庆)实践基地,实现线上线下教育培训资源共享。支持重庆高校承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学院知识产权暑期班。建立健全人才创新创业知识产权精准服务机制,建立专利优先审查、专利开放许可快速审查通道,营造“近悦远来”人才发展生态。加强知识产权职称宣传,支持鼓励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才参加知识产权职称考试和评审,探索开展分类评审工作。(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知识产权局、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政府外办,各区县政府;国家知识产权局人事司、国际合作司、培训中心)
(一)加强组织领导。国家知识产权局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加强协调沟通,建立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推进工作机制,综合调度工作推进情况,原则上每1—2年共同研究制定细化工作要点。国家知识产权局各司局、各部门和重庆市各部门、各区县政府要根据任务分工及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具体任务,确保本方案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强化条件保障。国家知识产权局在资源布局和扶持政策上对重庆给予重点倾斜,选派优秀干部到重庆实践锻炼。重庆市各部门、各区县政府加快完善政策和经费保障机制,对专利转化运用、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建设、商标品牌培育等工作项目予以重点保障,综合运用财税、投融资等相关政策,形成多元化、多渠道的资金投入体系,推动相关专项资金向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各项任务倾斜。
(三)健全实施机制。强化局、市、区县协同推进,优化局市联系沟通机制,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与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定期沟通情况,共同研究有关重点工作。健全市、区县协同联动机制,鼓励重庆市知识产权局与有关区县签署共建知识产权强区(县)协议或联合印发建设方案,推动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有关政策、项目在区县落地落实。
(四)注重评价宣传。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完善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对重庆知识产权强市建设以及区县、园区知识产权强国试点示范建设工作进行评估评价,重庆市组织区县做好有关任务落实情况自查评估工作。局、市双方共同对知识产权强市建设重点任务进行跟踪督办,切实做好成效总结,发现新典型、总结新模式、探索新机制,努力打造一批知识产权强市建设“代表作”,推动一批典型案例和先进经验在全国更大范围复制推广。
附件:共建现代化新重庆知识产权强市工作要点(2024—
2025年)
附件
(2024—2025年)
1﹒开展《重庆市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立法制定和《重庆市地理标志条例》立法调研工作。(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司法局;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2﹒研究制定《重庆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配套政策措施和《专利代理行政执法案件办理工作规程》等制度规范。(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委;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司、运用促进司。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3﹒加速推进知识产权数字化应用“政务·知识产权在线”建设。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数据信息互通共享机制。(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国家知识产权局战略规划司、公共服务司。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制定“完善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机制”三个一批重大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科技局、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委;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5﹒研究制定知识产权领域高质量发展报表,加强全市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服务等发展指标统计分析。(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统计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6﹒加大对重大科技研发项目和重点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全链条伴随式服务,实施一批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推动重点产业按需构建专利池,提高亿元研发投入高价值专利产出绩效。(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委;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7﹒开展商标品牌和地理标志品牌奖励,实施一批地理标志品牌培育计划项目,支持有条件的区县壮大预制菜、优质果品、特色畜禽、道地中药材等地理标志产业。(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委;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8﹒围绕“416”科技创新布局和“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优化构建产业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和平台体系,形成一批重点产业的专利导航成果。(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委;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9﹒遴选确定一批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样板企业,为企业按需匹配各类服务培育库。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和认定,培育一批国家级、市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委;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10﹒持续开展高校院所存量专利盘活行动,着力提高存量专利转化实施率。(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教委、市科技局;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11﹒继续实施中央财政服务业(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资金项目,开展高校院所专利转化、中小企业承接转化、高价值专利培育转化、专利转化服务机构培育和区县专利转化资金等绩效考评。(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有关区县政府;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完成时限:2025年3月底前)
12﹒全面落实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制定专利申请前评估工作指引,制定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专利的声明制度工作指引。(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科技局;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13﹒加快重庆知识产权运营中心、重庆数字科技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重庆生物医药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等“1+N”平台体系建设,优化知识产权运营绩效激励政策。(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两江新区管委会、巴南区政府;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14﹒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加强政银合作和银企对接,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知识产权金融产品,拓宽“专精特新”等创新型中小企业融资渠道。(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人行重庆市分行、重庆金融监管局;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15﹒推进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行刑衔接和行刑合作,深化专利侵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责任单位: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司。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6﹒大力推动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举办重庆知识产权保护在行动系列活动,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专项行动。(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司。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7﹒加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建设,进一步加大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力度。(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司。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8﹒加大对经营主体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实施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计划。(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司。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9﹒拓宽知识产权行政、司法保护合作广度和深度,构建涉外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积极探索在知识产权案件中的统一保护标准、证据规则和裁决尺度。(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司。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0﹒深化川渝两地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运营中心等重要平台资源共建共享。(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司、运用促进司。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1﹒依托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重庆分中心和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站,建立涉外企业知识产权需求清单,开展专利审查高速路培训,指导企业海外专利布局。(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商务委、市贸促会;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司、专利局审业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2﹒建立与驻渝总领馆、外国商会、外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常态化沟通机制。(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商务委、市政府外办、市贸促会;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司、国际合作司。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3﹒指导外商投资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构建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快速维权通道。(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商务委、市政府外办、市贸促会;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司、运用促进司。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4﹒支持推动重庆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投入运行,开展集快速预审、快速授权、快速维权为一体的“一站式”知识产权保护服务。(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司。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25﹒推进在渝东北和渝西地区条件成熟的区县建设商标业务受理窗口。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区县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有关区县政府;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司、商标局按职责分工。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6﹒聚焦国家和地区发展战略明确的重点领域以及知识产权工作全链条,强化对科技创新力量、科技创新功能区、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等方面的公共服务支撑。(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司。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7﹒构建知识产权宣传文化工作新格局,推进重庆知识产权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高效运行。(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8﹒高质量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面向全社会讲好知识产权故事。(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委宣传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完成时限:2025年4月底前)
29﹒建立健全人才创新创业知识产权精准服务机制,提供知识产权申请注册、机构查询、信息服务、维权保护“服务包”。(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知识产权局、市人力社保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司、运用促进司、公共服务司。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0﹒推进同国家平台间的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实现知识产权服务事项“一网通办”,知识产权管理“一屏智管”。推广应用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产品,防范知识产权数据安全风险,提升知识产权数据治理能力和信息传播利用效率。(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科技局;国家知识产权局战略规划司、公共服务司。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初步建成,之后持续推进)
31﹒综合运用集中审查和优先审查等多种审查模式支持重庆重点产业发展,助力重庆做强做大“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优化“416”科技创新布局。(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经济信息委、市科技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审业部。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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