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建设富有巴蜀特色的
国际消费目的地实施方案的通知
渝府办发〔2022〕87号
重庆市各区县(自治县)、四川省各市(州)人民政府,重庆市政府和四川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建设富有巴蜀特色的国际消费目的地实施方案》已经重庆市政府和四川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8月3日
建设富有巴蜀特色的
国际消费目的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提出的“打造富有巴蜀特色的国际消费目的地”要求,促进川渝实现经济循环流转和产业关联畅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中共四川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中共重庆市第六次党代会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牢固树立一体化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重庆、成都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为重点,打造富有巴蜀特色的国际消费目的地。
(二)发展目标。立足巴蜀文化特色、资源禀赋,以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市场新需求,坚持高端化和大众化并重、快节奏和慢生活兼具,通过培育建设,到2025年,推动形成重庆主城都市区和成都双极核、多个区域与次区域消费中心共同发展的新格局,基本建成“立足西南、面向全国、辐射全球,品质高端、功能完善、特色突出”的国际消费目的地,促进成渝地区国际知名度、消费繁荣度、商业活跃度、到达便利度、政策引领度不断提升,消费市场发展能级和综合竞争力持续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不断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巴蜀消费全域联动体系。
1.打造国际消费核心承载地。做靓“重庆山水、重庆时尚、重庆美食、重庆夜景、重庆康养”五大名片,打响“成都休闲、成都消费、成都创造、成都服务”四大品牌,推动重庆主城都市区和成都成为云集国际国内精品、引领时尚消费潮流、吸引全球消费客群的国际消费目的地核心承载区。(责任单位:重庆市商务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文化旅游委、市体育局;四川省商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成都市政府)
2.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城市。支持万州、涪陵、永川、黔江、江津、合川等区和绵阳、德阳、宜宾、泸州、乐山、南充、达州、遂宁、内江等市突出地域优势、产业特色,统筹推进城市商圈、特色街镇提升打造,培育建设具有巴蜀特色的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加快形成“双核带动、多域联动”发展新格局。(责任单位:重庆市商务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文化旅游委,有关区政府;四川省商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有关市政府)
(二)提质巴蜀消费核心平台。
3.打造世界知名商圈。推动重庆解放碑—朝天门和成都春熙路—太古里等商圈业态创新、设施改造、品牌集聚、功能升级,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和美誉度的千亿级世界知名商圈。支持重庆观音桥、成都交子公园打造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的高能级新型消费商圈。推进智慧商圈建设试点,打造线上线下互动消费平台。引导购物中心、大型百货由商品销售向“商品+服务+体验”的多功能消费体验场所升级。(责任单位:重庆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文化旅游委、市大数据发展局;四川省商务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成都市政府)
4.打造夜间消费集聚区。大力发展具有巴蜀特色的夜间经济、假日经济,丰富夜市、夜展、夜秀、夜游等夜间经济产品,建设夜间消费核心区、示范区、集聚区,呈现国际时尚范、巴蜀慢生活。支持川渝有条件的地区依托“两江四岸”、古街古巷等优势资源,做靓“立体山城”“光影江城”“魅力桥都”等特色夜景,打响“两江游”“母城游”“夜游锦江”“夜游三江”“夜游嘉陵江”等夜间消费特色品牌,打造“不夜重庆”“天府夜经济”城市名片。(责任单位:重庆市商务委、市住房城乡建委、市文化旅游委、市城市管理局,有关区县政府;四川省商务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旅游厅,有关市州政府)
5.打造特色消费集聚区。推进磁器口、宽窄巷子等历史文化街区结合城市更新微改造,集聚商旅文购娱等优质资源,增强消费便利性和体验感。推动涪陵、合川、潼南、武隆、乐山、雅安、南充、达州等发展人文休闲、度假康养,打造成渝“后花园”。推动万州、江津、宜宾、泸州、成都(邛崃)、德阳(绵竹)依托白酒品牌优势,推动特色酒庄建设,打造“醉美酒乡”和世界白酒文化旅游目的地。推动铜梁、南川、垫江、荣昌、自贡、内江等围绕特色美食、传统工艺产品、民俗节庆、自然遗迹等资源优势,建设特色消费聚集区。围绕“一街一品,一镇一业”错位发展,打造一批风貌独特、底蕴深厚、产业集聚、商旅文融合发展的特色商贸名镇。(责任单位:重庆市商务委、市住房城乡建委、市经济信息委、市文化旅游委,有关区县政府;四川省商务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文化和旅游厅,有关市州政府)
(三)推动巴蜀消费品质提档。
6.发展国际消费。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增设免税店,便利国际消费。发展离境退税,进一步壮大解放碑、春熙路离境退税街区规模。支持建设全球商品会员超市、跨境电商保税零售中心、“一带一路”进出口商品集散中心,促进进口商品展示和集散。(责任单位:重庆市财政局、市商务委、市文化旅游委、重庆市税务局、重庆海关,有关区县政府;四川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税务局、成都海关,有关市州政府)
7.发展精品零售。支持引进品牌首店、高端定制店、跨界融合店、跨境电商体验店,发展消费精品首发、首秀、首展。重庆、成都每年新落户品牌首店200个以上,国际知名品牌入驻率达到90%。加快国际高端购物项目建设,打造国际优品消费地标。(责任单位:重庆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招商投资局,有关区县政府;四川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市州政府)
8.发展特色小店。支持发展蕴含巴蜀文化、展现工匠精神、承载城市记忆的小店经济,推动小店便民化、特色化、数字化、集聚化。鼓励小店创新业态,以时尚、潮流、品牌、文化为特色吸引客流,打造“吃喝玩乐购看”一站式消费的新体验、新标杆。支持小店以巴蜀风情、地方特色、历史文化等新奇体验留住国内外游客,打造“小而美”网红品牌。(责任单位:重庆市商务委、市文化旅游委、市市场监管局,有关区县政府;四川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市州政府)
(四)做强巴蜀消费特色品牌。
9.打造国际美食中心。传承发展经典川菜、四川小吃、渝派川菜、重庆火锅、重庆小面、盖碗茶等巴蜀美食文化,推广川菜品牌、渝派美食,打造“川菜渝味”美食品牌。支持重庆、成都建设各具特色的美食地标,打造“国际美食名城”“国际美食之都”。举办“重庆火锅”“重庆江湖菜”“重庆小面”及美食名街、名企、名店、名会、名师、名菜主题宣传活动。开展“川菜美食之旅”营销活动,举办“川派餐饮汇”“味美四川”全国行、全球行活动,培育推广“天府名菜”品牌。支持川菜、重庆火锅申报各级非遗名录,加强对川菜文化、重庆火锅的保护与传承。(责任单位:重庆市商务委,有关区县政府;四川省商务厅,有关市州政府)
10.打造国际会展中心。持续提升中国国际智能产业博览会、中国西部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中国(绵阳)科技城国际科技博览会、中国国际酒业博览会、中国(成都)国际体育服务贸易及装备博览会等一批重点展会的国际影响力,支持重庆、成都打造“国际会展名城”“国际会展之都”。推动发展数字会展、绿色会展、智慧会展、体验会展、新型会展,完善高端商业配套服务链。支持承接国际组织、国家部委主办的以促进国际合作为主题的高端会展活动。培育“会展创新发展引领区”。推动国际会展通关便利化。(责任单位:重庆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委、重庆海关,有关区县政府;四川省商务厅、成都海关,有关市州政府)
11.打造国际时尚中心。推进重庆、成都发展都市娱乐、品牌餐厅、主题乐园等潮流业态,着力形成全球品牌荟萃、总部集聚的国际购物名城、国际时尚之都。支持发展餐饮定制、旅游定制、医疗健康定制、养老定制、家庭服务定制等定制服务,提升个性化、柔性化服务水平。推动传统文化和全新科技元素融入创意设计产业,提升传统影视、动漫游戏、音乐演艺等产业发展水平,支持重庆、成都举办有国际影响力的时装周、电影节、艺术节、音乐节等文化展演和时尚发布活动。鼓励发展“她经济”,打造一批具有巴蜀特色的“她标签”消费品牌、消费场景。(责任单位:重庆市商务委、市文化旅游委,有关区县政府;四川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有关市州政府)
(五)推进巴蜀消费创新升级。
12.发展数字信息消费。支持企业运用大数据、智能交互、通信感知等新技术搭建5G全景应用生态体系,升级重构教育、医疗、健身、零售、家居等消费新场景。扩大视频直播、视频社交、在线教育、数字音频、网络游戏等信息服务消费,开展信息消费进商圈、进社区、进企业等体验活动,打造一批信息消费体验中心。(责任单位:重庆市大数据发展局、市经济信息委、市教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委、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有关区县政府;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体育局,有关市州政府)
13.加快零售转型发展。鼓励零售企业、电商平台利用新技术构建智慧零售新模式、新场景和新业态,完善新消费供给生态。鼓励发展智慧门店、自助终端、智能机器人等“无接触”零售。鼓励发展参与式、体验式消费模式和业态。支持线下企业拓展线上业务,推广“线下体验+平台销售+直播带货+短视频”全渠道矩阵营销,打造一批新零售示范企业。积极促进绿色消费,鼓励企业开展绿色商场、绿色饭店、钻级酒家、星级旅游饭店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达标创建。(责任单位:重庆市商务委、市大数据发展局、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委、市文化旅游委,有关区县政府;四川省商务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文化和旅游厅,有关市州政府)
14.创新新型消费平台。健全“互联网+服务”公共平台,加快社会服务在线对接、融合发展。鼓励跨境金融、供应链金融等金融服务类平台企业发展。支持商品交易市场打造流通创新融合、产销精准衔接的综合服务平台。建立反向定制(C2M)产业基地,建设一批重点网货生产基地和产地直播基地。(责任单位:重庆市金融监管局、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农业农村委、市大数据发展局,有关区县政府;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商务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有关市州政府)
(六)培育巴蜀消费知名企业。
15.发展高能级总部经济。引进具有高端要素配置能力的总部型企业,提高跨国公司投资便利度,支持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企业在川渝设立全球总部、区域性总部和采购中心、结算中心、运营中心等功能性总部。加强零售龙头企业培育,提升品牌化、规模化、组织化、数字化水平,为打造国际消费目的地提供有力支撑。(责任单位:重庆市商务委、市招商投资局,有关区县政府;四川省商务厅、省经济合作局,有关市州政府)
16.培育壮大本土企业。支持高成长性本土企业向总部企业方向发展,加快国内国际市场布局,融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体系。振兴老字号品牌,鼓励老字号企业依托现代技术,加快研发、设计、生产、品牌营销和售后服务各环节的模式创新,开展协同制造、个性化定制等新模式,提高产品质量,扩大品牌受众。鼓励本土企业积极打造“渝货精品”“天府名品”高端区域质量品牌,加强品牌创建培育指导,提升品牌知名度,扩大企业影响力。健全创意设计、广告宣传、国际营销、体系认证、品牌评价等品牌建设配套服务,做大做强一批本土骨干企业。(责任单位:重庆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市场监管局,有关区县政府;四川省商务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市州政府)
(七)发展巴蜀消费特色产业。
17.推动消费品产业集群发展。发展电子信息、绿色食品饮料产业集群,培育壮大优质白酒、精制茶叶、特色轻工和纺织服装、蚕桑丝绸、柠檬、柑橘等川渝传统优势产业,发展特色消费品、时尚潮流消费品和精致高端消费品等新兴消费品产业,促进消费品工业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形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消费品产业集群。(责任单位:重庆市经济信息委、市农业农村委、市文化旅游委、市商务委,有关区县政府;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商务厅,有关市州政府)
18.推动“川渝造”卖全球。推动川渝两地汽车产业研发、制造水平加快提升,加快建设世界级汽车产业集群。支持川渝地区名优特新产品品牌建设和宣传推广,在免税店设立川渝本土品牌专区,联动举办“中国(四川)国际熊猫消费节”“中国(重庆)国际消费节”“川渝好货进双城”“川渝好货全国行”“成渝双城消费节”等活动,提升“渝货精品”“天府名品”品牌影响力。推动川剧、蜀锦、蜀绣、石刻、竹编、夏布等非遗和工艺美术项目保护传承。打造品牌营销推广平台,依托自贸试验区、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等平台,推动川渝知名品牌“卖全球”。(责任单位:重庆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市农业农村委、市文化旅游委,有关区县政府;四川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有关市州政府)
(八)促进巴蜀文旅消费融合发展。
19.打响文体旅游品牌。支持四川省成都市、重庆市荣昌区建设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做大做强具有国际标准、中国特色、巴蜀韵味的川渝体育旅游品牌。高标准筹办成都第31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2022年成都世界乒乓球团体锦标赛、2025年成都世界运动会。发展水上运动、山地户外运动、汽车摩托车运动、航空运动等,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布局建设自驾游营地和野外露营地,发展乡村民宿,推出温泉、游轮、徒步、自驾等一批特色化、品质化旅游产品。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建设世界知名登山滑雪胜地、国际知名山地户外运动旅游胜地,打造国际国内知名滑雪旅游度假地。积极推动川渝两地联合举办马拉松赛事。(责任单位:重庆市文化旅游委、市体育局,有关区县政府;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有关市州政府)
20.打造巴蜀文化旅游走廊。持续开展天府旅游名县、天府旅游名牌建设,提升文旅产业国际竞争力。充分挖掘古蜀文明、巴渝文化、三峡文化和三国文化等世界级文化资源,打造一批精品旅游线路,扩大长江三峡、九寨沟、稻城亚丁、武隆喀斯特、都江堰—青城山、峨眉山—乐山大佛、三星堆—金沙、红岩精神、三国文化、抗战文化、大足石刻、自贡彩灯、铜梁龙舞等国际文化旅游品牌影响力。发展以熊猫文化为主题的影视传媒、教育培训和文化旅游主题体验集聚区,规划建设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重庆段、四川段)、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和大熊猫国家公园。依托自然特色风光,民俗风情、农事活动等,发展巴蜀乡村旅游。共同搭建川渝文旅发展一体化新平台,培育国家级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创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都市演艺聚集区、国际舞蹈中心,打造国际范、中国味、巴蜀韵的世界级休闲旅游胜地。(责任单位:重庆市文化旅游委,有关区县政府;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有关市州政府)
(九)优化巴蜀消费国际环境。
21.健全消费者权益保障制度。推动服务标准化建设,引导市场主体采标对标,探索建立消费环境监测评价体系。对涉及安全、健康、环保等方面的产品依法落实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监督管理要求。鼓励线下实体店自主承诺无理由退货,探索建立特色旅游商品无理由退货制度。健全消费领域信用监管体系,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强化社会监督。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责任制和赔偿先付制度。(责任单位:重庆市市场监管局,有关区县政府;四川省市场监管局,有关市州政府)
22.完善消费促进政策。规范发展消费金融,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前提下稳妥开发适应新消费趋势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拓展移动支付使用范围,提升境外人员在境内使用移动支付便利化水平。研究将闲置厂房、办公用房等改为商业用途的支持政策。优化离境退税服务,促进国际消费便利化。(责任单位: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市财政局、市金融监管局、市商务委、重庆市税务局,有关区县政府;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商务厅、省税务局,有关市州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川渝两省市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职责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工作台账,细化落实举措,加强督促指导,推动重点工作落地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联合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定期调度工作落实情况。
(二)强化政策支撑。积极向上争取对接,适时出台相关配套支持政策,合力推动方案与政策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用好各类发展资金,加大对国际消费目的地建设的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和重大活动的支持力度。
(三)加强宣传推广。整合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主流媒体、网络新媒体等宣传渠道,开展“巴蜀消费”全球营销推广。举办成渝双城消费促进活动,打造巴蜀消费专属IP。开展国际友好城市交往、结好工作,深化与友好城市、友好交流城市在消费领域的资源互通和合作交流,不断扩大“巴蜀消费”全球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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