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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5个区成功获批全国救助管理区域中心试点单位

发布时间:2024-06-25 16:25
发布时间:2024-06-25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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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民政部公布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试点单位名单,确定天津市和平区等108个单位为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试点单位。重庆市涪陵区、九龙坡区、渝北区、巴南区、黔江区这5家单位成功获批试点。

“中国民政”微信截图

试点时间为2年,主要目标是通过试点,打造具有示范引领、辐射带动、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功能的区域性救助中心,依托区域性救助中心探索形成救助管理区域一体化新模式新机制,实现试点区域内救助网络更加紧密、资源配置更加优化、权责关系更加明晰、工作运转更加顺畅、服务保障更加高效的发展态势。

5家试点单位交通便利辐射区域广,区位优势明显,救助管理体制机制健全、设施设备完善,具备良好的基础条件。对于民政部发布的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试点遴选,各单位积极申报,涪陵区从打造“寻亲服务”“接收送返”两大区域性功能中心入手,九龙坡区从盘活救助资源、统筹临时帮扶着眼,渝北区从织密一张救助网络、打造一大综合平台、形成一套工作机制三个方向谋划,巴南区以“巴HUI爱·救在身边”救助服务品牌创新救助服务模式为基础,黔江区围绕点面结合、上下联动来思考,切合实际提出了各自的试点思路,得到民政部的充分肯定。

根据工作安排,5家试点单位将聚焦探索完善救助服务网络的有效形式、优化救助服务供给的有效路径、提升救助服务保障能力的有效方法、总结救助管理提质创新的有效制度等4个方面,深入探索、先行先试,构建符合我国国情、城乡一体、更加专业、更高质量、更有效率的新时代救助管理工作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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