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注销
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社会公益事业 > 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

重要提醒!@灵活就业人员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调整!

发布时间:2021-08-30 17:52
发布时间:2021-08-30 17:52
字号: [小] [大] 【打印正文】
分享到:

我市以个人身份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

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

请注意!

重要提醒

从2021年1月1日起,我市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当年应缴纳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应于当年12月底前完清缴费(其中12月份办理参保缴费的,最迟在次年1月底前完清);逾期仍未缴纳的“不缴不计”,缴费计划不再保留。

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亲

如不清楚自己是否存在欠费情况

可通过“重庆社保”微信公众号查询了解

具体查询方法如下

方法1

1、进入“重庆社保”微信公众号,点击主页底部菜单“办社保”-“社保服务”栏目;

2、根据页面提示注册登录,登录成功后,点击社保首页“缴费查询”-“职工养老缴费”即可查询是否存在欠费情况。

方法2

参保人可持社保卡到就近就便的镇街社保所或区社保中心窗口查询欠缴金额,或拨打023-12333人力社保服务热线查询欠缴金额。

最后,再次提醒

还未及时缴费的朋友

请尽快完清欠缴费用

以免错过缴费期

影响个人养老保险权益哦!

我是“渝快小宝”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您即将离开“重庆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