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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布157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 1月16起执行

发布时间:2023-01-05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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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部分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下称《通知》)正式印发。全市157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的试行价格正式公布,自2023年1月16日起执行。

《通知》指出,“重庆市部分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中公布的医疗机构,为试行该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医疗机构。 其他医疗机构申请开展已公布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按规定申报并经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审核同意后参照试行,未经审核的,一律不得自行开展相关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有需要的市民可扫描二维码查看“重庆市部分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查看157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的试行价格明细。

《通知》要求,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价格公示、费用清单等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充分保障患者知情权和选择权,不得强制或诱导服务消费。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专家解读时称,该《通知》经专家论证评审、公开征求意见、报请国家审查等程序后制定印发,旨在加快全市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审核,促进创新医疗技术临床推广应用。

该《通知》自2023年1月16日起执行,试行期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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