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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类人群或免费进行预防性体检

发布时间:2021-01-07 20:36
发布时间:2021-01-07 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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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6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卫生健康委获悉,其起草的《关于切实规范食品公共场所等行业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工作流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按照《通知》,六类人群可以进行免费预防性体检。

2019年7月,我市将预防性体检工作由疾控机构移交至医疗机构,有序开展预防性体检工作,《通知》正是为了规范医疗机构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工作流程。

预防性体检的六类人群包括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直接从事水质处理器(材料)生产的人员;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生产操作人员;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

按照《通知》,免费体检的六类人群可以由单位统一组织体检,也可以由本人直接申请体检,单位和从业人员应如实提交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包括注册在本市的食品、化妆品、公共场所、饮用水等单位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食品摊贩备案信息公示卡》或者《重庆市家庭集体宴席服务活动经营者备案信息公示卡》的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或经营者公章(无公章的须法人或经营者本人签字)等。

医疗机构应告知法定的六类人群,其提供完整资料后可免费进行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

此外,发放预防性体检报告一年内,从业人员因丢失、损毁等原因需要补发的,可凭身份证到原体检机构按原发证日期进行补发,无需重复体检。医疗机构应免费提供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结果查询服务,执法人员可凭重庆市行政执法证查询从业人员的体检结果信息。

据市卫生健康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其将对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出具虚假或伪造健康体检结果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单位、个人出具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各区县(自治县)应要求从业人员退赔预防性体检项目费用,并在重庆市卫生健康信用信息系统填写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单位(个人),市卫生健康委将失信人信息共享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依法依规归集自然人信用信息。

《通知》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11日,公众可发送电子邮件至cqswsjsjdc@126.com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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