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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指南

发布时间:2025-05-27 21:45
发布时间:2025-05-27 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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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政策

01依法入学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2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满6周岁及以上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02就近免试入学

“幼升小”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免试入学;“小升初”适龄学生按划定的招生范围免试入学。

03对口入学

“幼升小”入学实行“三对口”,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在对口学校入学。

04便捷入学

全面启动“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线上录取,优化报名流程,简化审核材料。

入学办法

幼升小

1.城区小学采取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具体分为三类:户籍类、政策安置类、随迁子女类。

(1)户籍类

小学新生入学实行“三对口”,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在对口学校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2)政策性安排子女入学

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公安英模、烈士、因公殉职、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藏干部、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华侨、港澳台同胞、外聘专家、移民、正常工作调动的工作人员,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相关规定,由县教委按政策规定安排入学。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照《新重庆人才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3)随迁子女入学

我县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有合法稳定就业和有住所且持有《居住证》的人员),分为A、B、C三种类型。

A类:购房户截至入学当年报名截止时间,在流入地购买房屋并备案登记,且持有有效《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或《居住证》。

B类:经商、办企业人员截至入学当年报名截止时间,在流入地有公司、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并持续经营,且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居住证》。

C类:务工人员截至入学当年报名截止时间,在流入地有合法工作或在流入地区居住,且持有有效《居住证》。

2.乡镇小学按户籍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应招尽招。

小升初

1.城区初中招生,具体分为四类:直升类、户籍类、政策安置类、随迁子女类。

(1)直升类

葛城街道、复兴街道、高燕镇、龙田镇、北屏镇小学毕业生采用学生意愿加电脑派位的方式进行招生。

(2)户籍类

户籍在葛城街道、复兴街道、高燕镇、龙田镇、北屏镇而未在本辖区小学就读的学生,县教委根据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到城区初中就读。

(3)政策安置类、随迁子女类

与幼升小招生办法相同。

2.乡镇初中按户籍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应招尽招。

时间节点

(一)5月21日前,所有申请2025年秋季“幼升小”“小升初”入学的学生家长在“渝快办”APP教育入学一件事专区在线完成子女信息维护。

(二)5月22日—5月29日,网上集中报名。

(三)7月3日前,网上审核录取。

(四)7月7日前,完成入学确认。

(五)7月10日前,按照学校要求办理入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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