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重庆市结合大城市、大农村、大山区、大库区和民族地区为一体的实际,坚持全域统筹、城乡一体,围绕“六个一体化”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让城乡每一个孩子都能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坚持决策部署一体化。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全市实现小康社会的基础性工程,确定2019年前全面实现区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的目标任务。制定了推进意见、布局调整、队伍建设、督导办法等一揽子政策措施,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内外联动、齐抓共管”的推进格局。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关键指标作为对区县党政班子教育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通过国家督导认定的区县给予500万元奖补。
坚持规划布局一体化。根据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区域居住人口分布,科学调整中小学布局结构,实现城乡学校规划“一张图”。新建学校主要布局在区县政府所在地、城市新区、大型乡镇等人口聚集区域,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实施“交钥匙”工程,确保配套学校建设与住宅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实施消除大班额专项计划,力争到2018年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到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
坚持教育投入一体化。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义务教育经费全面纳入财政预算,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倾斜。2017年全市用于义务教育投入近450亿元,连续五年占教育总投入的50%左右。上调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基准定额,100人以下的教学点或小规模学校按照不低于100人标准安排。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情况每年向同级人大报告,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各方监督。
坚持办学条件一体化。实施农村薄弱学校改善工程、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功能室建设工程、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食堂改造工程等“六项工程”,全市区县域内初中、小学校际差异系数平均值分别由2012年的0.511、0.664分别下降到目前的0.320、0.372,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率达到86%,农村学校办学条件短板基本补齐。
坚持师资配置一体化。统一城乡教师编制,将县镇、农村中小学编制标准统一到城市标准,近3年为农村学校配备特岗教师6305名。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建成农村教师周转房1.53万套,落实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政策,通过“国培”“市培”免费培训农村教师30万人次。推进教师交流,校长交流比例达到符合交流推荐人数的28.6%,城乡教师交流面达到17.5%,其中骨干教师交流比例达到22.4%。
坚持质量评价一体化。制定重庆市义务教育学校教育质量标准,将学业成就水平指数、学习兴趣指数和学业负担指数作为城乡学校教育质量监测评估的重要指标。实施义务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通过对口帮扶、领雁工程、委托管理、智力扶持、集团办学等方式,实现城乡学校结对发展“全覆盖”。大力发展素质教育,开展阳光体育活动,推进“2+2”项目实施,评选命名体育、艺术、科技等特色学校1500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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