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
重庆市“十三五”综合交通规划的批复
渝府〔2017〕64号
市规划局、市交委、市城乡建委:
你们《关于审批重庆市“十三五”综合交通规划的请示》(渝规文〔2017〕16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重庆市“十三五”综合交通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是指导重庆市“十三五”期间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文件。要加快推进机场枢纽建设,提升国际航空枢纽地位;要加快铁路、公路、水运港口与航道的建设,形成对外综合运输大通道;要统筹铁公水空多式联运体系建设,提高综合运输效率;要加快城市道路、轨道交通、停车场等交通设施建设,完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
三、请你们牵头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和有关区县(自治县)政府制定项目详细实施计划,合理安排项目建设时序,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切实组织做好重点项目规划实施相关工作。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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